□郭辉 陈丽萍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3年09月08日
重视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虽然法院关工委不是家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在关乎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笔者所在法院的关工委将如何在家庭教育中发挥作用作为一项工作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经调查发现,当前家庭教育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家长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导致家庭教育观念有偏差、家庭教育方式欠缺、家庭共育共管出现短板等现象。因此,笔者认为,法院关工委应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具体体现在:
1.建设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关工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人数较多、覆盖面较广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积极发挥关工委职能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2.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关工委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审判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通过建立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培训班、发放家校联系手册等形式,宣传科学家教方法,介绍先进的、积极向上的、示范性强的家教理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3.充分发挥家校桥梁作用。法院关工委应充分发挥沟通的桥梁作用,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实践,通过网络平台、线上互动、线下走访等方式,增进家校沟通,增强家校共育合力,提升家庭教育整体水平。关工委与家庭、学校、社区密切配合,依托共建阵地,持续做好法治教育进学校、进家庭的针对性工作,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