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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租百万豪车,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1-24 浏览次数: 7,764

面子问题

宁死不屈

有人一掷千金租豪车充门面

有人帮朋友代签豪车租赁合同

作为企业

如果明知是代签合同

仍交付车辆

那么这份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

小法身边事

贾富贵欲租一辆价值300万的豪车,于是找到丫丫汽车服务公司的老板丫丫。

贾富贵:哥,我想租个豪车,你看能便宜点不?

丫丫公司老板: 行啊,最近混的可以啊!门口那辆豪车,租给别人3800一天,给你2800一天吧,押金10万。

贾富贵:哥,租金没问题,不过押金能不能免了?

丫丫公司老板:你小子打肿脸充胖子,万一出事了我找谁去?而且你也没驾照吧?这样,你找个人帮你代签合同吧,押金就可以免了。

于是,贾富贵找上了好友王铁牛。

贾富贵:铁牛哥,我想租车,但驾照出了点问题,没法签合同,你能不能帮我代签一下?

王铁牛:……好吧!

丫丫汽车服务公司汽车租赁合同内容如下——

租赁豪车一辆,租金 2800 元/天。

合同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一切修车费用和停运损失,均应由承租方承担、支付……

丫丫汽车服务公司以上收到确认回复。

王铁牛:确认。

贾富贵在好友谢有财帮忙支付租金后,开上豪车去兜风。

不曾想没过几天,贾富贵驾车发生追尾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贾富贵负事故全责,其因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处罚。

后该车维修产生费用17万元。丫丫汽车服务公司与王铁牛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依据双方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将其诉至法院。

小法请法官

淳化法庭 张才冰

本案争议焦点为:

一、本案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二、丫丫公司要求王铁牛承担合同责任,依据是否充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所涉车辆租赁的意思表示是否虚假,需要结合租赁合同订立、履行等证据综合判断。

❐ 从合同订立看,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王铁牛回复“确认”,并未体现合同磋商过程

❐ 从意思表示看,王铁牛提供的录音等证据证明,《汽车租赁合同》仅是为将车辆租赁给贾富贵使用而签订,其与丫丫公司无租赁车辆的真实意思表示

❐从租金支付看,案外人谢有财证实了丫丫公司是从其处取得租金

❐ 从车辆交付看,丫丫公司未能证明将车辆交付给王铁牛

综上所述,丫丫公司与王铁牛订立合同缺乏磋商过程,在案证据也无法证明双方实际履行合同,根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据规则,法院依法认定《汽车租赁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丫丫公司仍坚持合同有效,并依据合同要求王铁牛承担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经审理,法院驳回丫丫汽车服务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法对你说

脸面是外衣,凡事尽力为。

无证不驾车,投机不可取。

经营要合法,审查不侥幸。

代签有风险,租车须谨慎。

遵守交通规,严守法律线。

(以上出现名称纯属虚构)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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