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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够,P图来凑?罚!

发布日期: 2023-09-22 浏览次数: 9,2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证据是诉讼的基石

若是为了打赢官司

伪造、变造证据

就能赢得官司吗?

还是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小法身边事

2018年,丁某以做工程为由,先后多次向杨某借款,但到期后丁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2022年底,丁某去世。

2023年,杨某将丁某的唯一继承人小丁诉至法院。审理中,小丁对借款的真实性持疑问,要求杨某进一步证明已向丁某足额交付出借款项。杨某向法院分别提交了借条、收条、银行流水、手机银行交易截图等证据材料。

“你提交的6份2018年6月22日的取款记录截图,为何没有账号和户名?请补充完整。”

面对法官的质问,杨某却显得十分紧张。

看出杨某的不对劲后,承办法官向其发出严肃警告,并告知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后果。

最终,杨某承认取款截图中有2张各5000元的图片,系其通过人为修改照片中的时间和余额编造形成,目的在于与其提供的金额为5万元的借条相印证。

小法请法官

民一庭 邹秋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本案中,杨某通过P图的方式伪造取款记录,妨碍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故本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综合考虑杨某伪造证据的金额(1万元)以及其具结悔过的态度,本院决定对杨某伪造证据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小法对你说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证据应是客观事实的体现。如为了打赢官司伪造证据,不仅不能实现自己的诉讼主张,而且构成违法行为,将受到人民法院的相应处罚。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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