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
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认真对待
便与劳动合同的签订相关
小法身边事
一天,刘某非常高兴,因为,她终于得到了心仪的offer,进入某公司担任人事主管。
5个月后,刘某离开该公司。
同日,刘某以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该公司对此不予认可,故刘某提起仲裁、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小法请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种意见认为,只要该公司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支付二倍工资。
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作为该公司的人事主管,其工作职责范围应该包括代表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履行方面的相关事宜(包括其本人),避免单位因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
刘某作为单位人事主管,兼具劳动者与管理者双重身份,相较于普通劳动者享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和谈判能力,对于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明知的,其有着更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刘某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存在失职行为,其不能因为其个人的失职行为而获利,否则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容易引发道德危险。
判决驳回刘某要求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请求。
小法对你说
“双倍工资”条款的立法本意针对的是实践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缺乏必要约束的现状,倒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和用工制度。
劳动者不应当利用用人单位合同管理的不完善故意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藏匿、销毁劳动合同。
同时,小法也想给用人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提个醒,要积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管理。这是在保护劳动者,也是在保护自己。
“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劳动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