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李某来到江宁区法院东山法庭,将一面写着“为民服务效率高,热情公正暖人心”的锦旗交到承办法官田也异、书记员曹可青手中。
李某与某教育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李某支付50万元服务费委托某教育公司为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而该公司在收取高额服务费后,未能完成委托事项。李某遂诉至法院,希望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并要求某教育公司退还其全部费用。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法院干警尝试多种送达方式,终于与被告公司法人陈某取得联系。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田也异多次联系原被告,认真倾听双方诉求,耐心为双方释法说理、分析利弊。调解工作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下午,终于在法院干警们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