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当事人刘某将一面绣有“明察秋毫,无微不至”字样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赠送给江宁区法院东山法庭郭辉法官,对郭法官办案过程中尽职尽责、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工作态度表达诚挚的谢意。
在某行江宁支行与陈某、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郭法官认真分析案情,依据庭审情况前往抵押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和询价,发现该房屋价格过分高于当地同区域、同户型、同面积的商品房价格,而案涉房屋是陈某在刘某未正常参与下通过中介帮忙零首付所购,故郭法官综合研判认为陈某可能存在贷款诈骗的犯罪情形,故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