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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召开争创优秀法院动员大会市法院和区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发布日期: 2006-06-21 浏览次数: 1,090

6月16日,江宁法院在第一法庭召开争创优秀法院动员大会,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院整体工作在区内和全市法院系统争先进位。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洪鲁,区委副书记王加法,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谢跃进,区人大副主任陈央保,区政协副主席吴凤平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洪武龙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绚凌作了题为《振奋精神,创新思路,谋求发展,努力开创江宁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的动员报告,市法院姜洪鲁副院长、区委王加法副书记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朱绚凌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江宁法院开展争创优秀法院活动,旨在深入贯彻全市法院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动员大会精神和区委对江宁法院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动员全院干警解放思想,坚定信心,焕发斗志,开拓创新,全力以赴投入到争创优秀法院活动中,推动江宁法院整体工作在区内争先进位,在法院系统争创一流,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在讲话中,朱绚凌院长明确了江宁法院争创优秀法院活动的总体目标:达到“四个一流”、实现“五个提升”、打造“六项特色工作”。“四个一流”:一是坚持公正司法,高效办案,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一流审判水平;二是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大局意识,为全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一流司法服务;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构建符合审判规律和江宁法院特点的一流管理机制;四是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一流法院队伍。“五个提升”:一是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二是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是法院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层次得到提升;四是司法调研水平得到提升;五是“执行难”缓解程度得到提升。“六项特色工作”:一是民商事审判中速裁和小额债务工作形成特色;二是巡回审理工作形成特色;三是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审判和延伸帮教工作形成特色;四是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专业化审理工作形成特色;五是行政审判中的协调机制形成特色;六是法官职业化建设工作形成特色。

  为实现上述目标,朱绚凌院长提出了五项措施:一是坚持审判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保障水平。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公正司法是党和人民对司法活动的根本要求,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当前江宁法院审判任务十分繁重,全院干警更要克服困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审理每一起案件。二是强化司法为民举措,不断丰富为民、便民、护民的内涵。在具体措施上,要强化巡回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已有的10个巡回法庭作用;完善预约开庭制度,设立“假日法庭”、“晚间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强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纠纷解决能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特殊诉讼群体,依法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法官司法能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关键是抓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在政治素质的培养上,要扎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在业务素质的培养上,要抓好人才的培养和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建立和完善高层次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和审判业务技能培训制度。在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上,要树立公正、高效、中立、公开、民主、统一等现代司法理念,保持好法官的公正、严格、文明、清廉的司法形象。四是着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着重要抓好审判程序规范化、审判管理规范化、司法保障工作规范化和人民法庭建设规范化,不断提升江宁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五是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不断创新各项工作机制。当前要将改革的重点放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上来,重点抓好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的运行与完善;抓好巡回审理工作创新,进一步落实巡回审理制度;抓好人民法庭工作创新,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抓好审判管理工作创新,完善审判流程各节点的管理,建立法官业绩档案;抓好法官助理的试运行工作,优化配置审判资源;抓好人民陪审员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工作制度。
区委王加法副书记对江宁法院开展争创优秀法院活动高度重视,表示全力支持法院开展争创活动,并对法院争创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增强争创一流的进取意识。争先进位、争创一流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各方面工作提出的高要求,只有勇于争先,不断进取,我们的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跨越,不断赢得发展的先机。他希望法院干警要切实从全区发展的大局来思考问题,从法院的长远发展来谋划工作,真正使争创优秀法院活动成为全院上下一致的共识和行动。二是更加自觉主动地服务“两个率先”。当前,正值“十一五”规划实施的重要时期,也是各类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两个率先”。在争创活动中,法院要始终坚持以服务区委中心工作为己任,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切实把各项工作与富民强区、加快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起来。三是全面整体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法院的建设和发展,是江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院的发展要与江宁的不断发展和地位提升相适应。他要求法院进一步强化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创造江宁法院工作特色,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司法为民宗旨。四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的理念,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扎扎实实地把争创活动开展好。

  市法院姜洪鲁副院长就江宁法院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争创活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当前,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全社会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期望越来越大,法院工作承担着越来越重的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他希望江宁法院通过开展争创活动,抓住机遇,真抓实干,通过三年的努力,走在全市法院前列。二是明确目标,细处着手,全力打造优秀法院。争创优秀法院虽是大事,但需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从每一个细节抓起。目前,各地法院都在争先创优,希望江宁从中脱颖而出,成为一面旗帜,一座标杆。三是精心组织,求真务实,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效果。,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争创工作,切实做好筹划部署;其次要统筹兼顾,协调并进,正确处理好争创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将争创活动融入到自身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各项教育活动与争创优秀法院的关系,发扬率先领先的时代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第三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以重点带一般,在突破中求发展,在突破中求特色,在突破中求提高。

 

供稿:江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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