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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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名区人大代表旁听观摩江宁法院刑事案件庭审

发布日期: 2005-05-20 浏览次数: 22,464

5月13日上午,江宁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陈福飞等四名被告人抢劫案,江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大勇、王梅珍、陈央保及100多名区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庭审结束后,该院彭德华副院长从程序法及实体法的角度对该案进行了点评。
  此次人大代表旁听观摩法院庭审,是江宁区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培训期间安排的一次学法活动,旨在通过旁听观摩,提高人大代表的法律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为认真组织好这次庭审观摩活动,该院党组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刑庭在分管院长的指挥下,精心挑选典型案例,组成由正、副庭长和一名资深审判员参加的合议庭。庭审前合议庭成员认真研究,吃透案情,同时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庭审效果。
  为配合此次庭审观摩,该院行政科对第一法庭及有关场所进行了认真布置,对服务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做到有条不紊。司法警察大队对被告人的押解、庭审时的值庭等工作专门开会进行部署,确保庭审安全。研究室积极组织有关媒体进行采访,以保证庭审的宣传效果。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该案的庭审活动顺利进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上午11时许,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当庭对该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陈福飞等四名被告人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庭审观摩活动结束后,彭德华副院长分别从法院庭审方式改革、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性质以及案件判决理由进行了详细说明。人大代表反映,该案庭审程序规范,法官控制庭审能力强,论证说理充分,对被告人的量刑适当,通过此次庭审观摩,进一步了解了法院和法官工作。
   

供稿:江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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