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宁法院出台了宣传信息联络员制度,同时确定了17名宣传信息联络员。这是该院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信息工作,畅通宣传信息渠道,提高宣传信息工作水平的一项有力举措。
该制度有三项内容,分别是信息联络员的职责、组织管理和奖励措施。制度规定,信息联络员应具有一定的宣传意识和新闻敏感性,热爱写作,勤于钻研。信息联络员应定期向院里提供信息,内容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包括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典型案例等。在形式上既可以是文字稿,也可以是新闻摄影。在信息联络员的组织管理上,该院明确,要积极推荐信息联络员中的骨干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加大培训和锻炼力度,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提高水平。同时,院里每季度通报一次宣传信息采用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信息联络员会议。
对信息联络员的考核和奖励,该制度明确了每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并加大对稿件质量的考核力度。信息联络员撰写的稿件,按照院里宣传信息的奖励政策执行。对信息联络员超额完成的稿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年终进行宣传信息工作总结,对全院宣传信息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信息联络员,院里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供稿:江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