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南京中院发布2018年“十大基层创新”,江宁法院“五位一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入选。
为应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行压力,同时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个宽松、温和的纠纷解决平台,江宁区法院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探索,共同牵头建立了“五位一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整合各部门力量,着力为劳资双方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劳资对立、钝化劳资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实体衔接,为劳资双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2016年11月,江宁法院与区人社局共同牵头建立了由人社行政(监察)、仲裁、司法、工会、法院组成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平台,形成“五位一体”共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工作模式。在全市成立第一家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就地设立立案窗口,区司法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区总工会设立法律服务站,集法律咨询和援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诉讼为一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二是制度整合,使“五位一体”化解矛盾更加高效。建立五项机制: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重大案件信息互通机制,裁审案件系统的对接机制,业务研讨机制,劳动法律宣传机制,有效提升了对接质量。
三是部门联动,使劳动争议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工会法律援助站在调处平台设立服务窗口,提供法律咨询、司法的调解服务,使来访职工准确认识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激化;同时,也能极大提高进入仲裁、诉讼阶段案件的调解率。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工资、社保、年休假等各项投诉举报案件,将大量纠纷通过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解决。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纠纷,着重立案前调解、庭审前调解和庭中调解工作,既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劳动监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重大群体性纠纷联动处理机制处置群体性冲突事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五位一体”化解机制,整合各部门的优势职能,立足为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优质效的服务为宗旨,共同、快速、便捷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促进江宁区用工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新收劳动争议案件新收劳动争议案件1221件,同比下降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