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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执结一起涉500余名孩子的幼儿园迁让案

发布日期: 2019-01-15 浏览次数: 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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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因案施策精准发力,与区教育局、街道、社区等多家部门密切配合,创新执行方式,切实做到教职员工和500多名孩子平稳交接,顺利执结该院首例幼儿园迁让案。

申请执行人南京某房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金某、戎某、南京某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江宁法院判决金某、戎某、南京某幼儿园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将位于江宁区宏运大道的某幼儿园返还给原告南京某房地产公司。该案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因对园内装修和固定设施的补偿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金某、戎某、南京某幼儿园不同意履行判决义务,矛盾较为尖锐。涉案房屋较为特殊,园内有500余名孩子正在学习,附近幼儿园难以分流,如果让幼儿园停止招生或对幼儿园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强制分流,可能会引起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的强烈不满,对社会稳定将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因该案系重大涉民生案件,江宁法院高度重视,经多次研讨,因案施策。一是加强释法析理。安排执行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法官助理在第一时间向孩子家长及幼儿园的教职工了解诉求,向其释法析理,引导其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二是确保招生工作正常进行。针对幼儿园新一届的招生问题,法院积极与教育局、街道等部门协调,由区教育局、社区、其他幼儿园共同负责前期招生,确保招生工作有条不紊。三是引进新的幼儿园接手。因该幼儿园不同意转让其办学资质,经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向区教育局审批备案,各方同意引入一家新的幼儿园继续在原儿园的场所进行办学,全面接手该幼儿园的老师和学生。四是开展委托评估。针对幼儿园内部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经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予以评估,申请执行人南京某房地产公司先行支付补偿款300万元,剩余款项根据评估结果再行确定。2018年6月23日。评估机构进场评估。2018年6月26日,金某、戎某、南京某幼儿园配合申请执行人南京某房地产公司办理交接手续,新幼儿园全面接收原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评估报告予以认可。2019年1月11日,申请执行人南京某房地产公司第一时间将剩余补偿款63万余元支付给金某、戎某、南京某幼儿园,因该案引发的矛盾纠纷全部彻底解决。

整个执行过程,均未影响孩子们的正常学习,切实维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教学环境。经过一个暑假的调整,2018年9月1日,新幼儿园的教学工作如期开展。江宁法院人性化的执行方式,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幼儿园的教学环境和社会的稳定,得到当事人的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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