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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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8日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 2016-01-09 浏览次数: 12,604

区人民法院院长  史兆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法院监督指导,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新收各类案件23709件,审执结22858件,同比分别上升15.79%和11.95%,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272.12件,继续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一、紧扣执法办案,切实履行审判职责
  我院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145件,审结1121件,判处被告人1388人,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7.92%和14.15%。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以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15件。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案件337件、毒品案件167件。针对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加大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和交通肇事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审结两类案件304件,判处被告人306人。严厉惩治贪污受贿行为,共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类案件5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410名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确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罚。
  二是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民事案件8146件,审结8002件,同比分别上升3.01%和3.26%。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对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患纠纷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钝化矛盾;对于不宜调解的案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判决,杜绝久调不决等现象。推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制定《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细则》,适用小额诉讼“一审终审”案件2554件,有效满足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实行院庭长和综合部门人员办案制度,院庭长及综合部门法官共审结案件7649件,占案件总数的33.46%,切实缓解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
  三是依法审理商事案件,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共受理商事案件7950件,审结7732件,同比分别上升74.99%和68.16%。依法审理经济合同案件,保护诚实守信方,制裁违约失信者,维护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商事合同纠纷3750件,同比上升24.62%。依法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审结金融类纠纷案件478件,同比上升14.64%。妥善审理涉及转方式调结构的各类案件,依法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共受理南京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南京液压机械制造厂、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17件,成功推动南京天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组,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避免企业破产造成社会震荡。
  四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199件,审结178件。加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对事实和法律依据完备的,坚决予以支持;对构成违法的,依法予以纠正。共判决行政机关胜诉48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6件。在审判过程中,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要求,主动通知涉诉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依法处理非诉行政案件,经司法审查,裁定33件非诉行政案件准予执行。
  五是攻坚执行工作难题,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6202件,执结5757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开通执行“110”,做到24小时受理执行线索举报,妥善调度、处置突发执行事件90余起。加大对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结涉民生案件147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300余万元。实行网上司法拍卖,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上传竞拍品104件,拍卖成交金额6.99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533万元。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将3098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电视台及室外广告显示屏集中曝光11名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324人次。
  二、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我院始终坚持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促进公正的理念,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轻微刑事案件速裁、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工作。
  一是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积极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开发区法庭确定为全省试点法庭后,及时制定改革试点方案,设立了5个审判团队,包括4个“1+2+2”审判团队和1个“1+1+1”审判团队。进一步厘清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审判团队负责人、普通法官的审判权边界,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经过一年的实践,开发区法庭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2015年开发区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669件,主审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533.8件。
  二是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2015年3月,我院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以及依法单处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轻微速裁程序,减省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推行当庭宣判,从而提高审判效率。共受理刑事速裁案件252件,审结234件,平均审理天数6.5天,比其他刑事案件少20.9天,当庭宣判率100%,改革工作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对敏感性强、关注度高、矛盾冲突大、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大民商事案件,探索由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组成5人以上的合议庭进行审理。改革以来,共使用陪审制大合议庭程序开庭审理民商事案件25件,参加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达到100余人次。2015年初,在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座谈会上,我院专题汇报的陪审制大合议庭改革工作,得到与会专家的一致肯定。在最高法院报中央深改组讨论通过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大合议庭改革被列为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的重要内容。
  三、立足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期待
  我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落实便民利民诉讼措施。构建窗口、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努力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诉讼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24000余人次。加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群众通过电脑、智能手机就可以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证据交换、网上送达、网上咨询法官、网上缴费,共受理网上立案申请98件次。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案件投诉等各项诉讼服务,共办理来电2076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立案,彻底禁绝年终不立案问题。
  二是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纠纷。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在信访室设立专人日常接访,将每周三院长接访日与预约接访有机结合,对来访问题逐一调度协调,依法予以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728件次,其中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处理群众来信581件次,全年办结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信访案86件,未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在重大敏感时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和化解方案,积极妥善处置缠访人员,有效地预防突发事件。积极探索诉访分离机制,加大对无理信访案件的甄别、剥离、终结和打击力度。
  三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发挥辩护律师作用,坚守司法底线。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落实圆桌审判、卷宗封存、指定辩护人等制度,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矫正的角度正确适用刑罚,尽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涉诉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100余万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0余万元。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公正廉洁根基
  我院始终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突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廉洁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法院工作方向。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梳理“不严不实”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激励全院党员干警争当先锋模范。我院汤山法庭自2002年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后,2015年再次获评此项荣誉并被确定为南京市首批15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基地。
  二是切实加强廉政作风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干警行为,所有审判执行活动和审判事务性工作都在网上办案系统内进行,并对35个审判执行案件办理重要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管控,让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留痕,确保法官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办案。坚持严管队伍的鲜明导向,通过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参观教育基地等形式,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定期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48次。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三是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与河海大学、江苏经贸学院等高校建立合作共建关系,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开展为期5个月的办案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开展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大观摩、大点评、大竞赛活动,组织新进干警到信访岗位和派出法庭工作锻炼。加强业务培训,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500余人次。提升司法调研能力,在市以上信息载体刊发信息20余篇,编报的3篇案例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刊用,1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用,已连续九年有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我院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审判,促进司法民主。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不断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案。主动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旁听庭审等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07人次。
  二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依托科技法庭系统实现庭审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和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文书、审务公开,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0245份。推进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向社会公开审判审务工作。在审理南京“虐童案”生父母告发贴人侵权案中,及时通过微博发布审判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微博阅读量达到了60余万次。连续四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审判工作白皮书,分析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提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对策建议。深入开展“邀请万名群众进法院”活动,让广大群众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在收结案数持续保持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顶住压力,奋力拼博,保质保量完成了全年审判任务。与此同时,成功打造了案例指导、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等特色品牌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这既是全院干警敬业奉献、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法官工作强度和压力过大,案多人少矛盾以及人员流失现象仍然突出。二是执法办案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法官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不足。三是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与自媒体时代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扩大司法民主,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立足执法办案,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间的关系,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区委工作大局中,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司法服务的连接点和切入点,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区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妥善审理因利益格局调整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贯彻中央精神,努力在司法改革上有新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在开发区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全院范围内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参审机制和管理机制,深化陪审制大合议庭改革工作,开展人民陪审员只负责事实认定、不负责法律适用的改革探索。
  三是深化群众观念,努力在司法为民上有新改进。全面整合和优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转变立案部门职能,确保始终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合法、高效的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妥善审理食品药品安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工作举措,努力在司法公开上有新提升。依托审判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的运用,不断完善功能、丰富内容、增强影响力,将其打造成展现法院形象、增进与群众交流的平台。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在公正廉洁司法上有新进步。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强化司法廉洁,狠抓司法作风,严格遵纪守法,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铲除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在司法公信上有新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主动报告工作,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事先征求意见。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创新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方式,强化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及时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区法院决心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迈上新台阶、走在最前列、建设新江宁”的战略部署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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