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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年1月7日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 2017-02-08 浏览次数: 12,701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日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严忠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院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从2012年到2016年,新收案件数量由20092件上升至25655件,增幅达27.69%,五年累计新收111400件,结案106062件,其中2016年新收25655件,结案23616件。

一是履行刑事审判职责。新收刑事案件5494件,审结5426件。严厉打击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案件2103件。依法严惩“醉驾”行为和交通肇事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1191件。依法惩治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审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黄赌毒”等案件1023件。依法打击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56件。依法审理了王同林等10人传播淫秽物品案、马良勇等9人以及杨志发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法轮功”人员胡元勤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南京市第一例强制医疗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大力推行圆桌审判、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和犯罪预防、矫正感化等制度,帮扶未成年人罪犯改过自新,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8件,封存124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

二是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新收民商事案件73142件,审结69699件。有效化解家事矛盾,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案件7346件。着力保障群众人身权益,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侵权类纠纷14946件。妥善调节劳资双方利益,审结劳动争议纠纷7219件。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租赁等合同纠纷27430件。注重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9677件。妥善化解江陵机电、安吉物流等群体性劳动争议,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审结孙银山诉某超市买卖合同纠纷,认定知假买假者也可以因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主张十倍赔偿,被最高院确立为第23号指导性案例。审结“虐童案”关联民事案件,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网络举报未成年人受伤害真实信息的行为,认定不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案例被最高院公报刊载。

三是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新收行政案件556件,审结577件。维护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灵活运用协调手段解决行政纠纷,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理解与信任。共准予原告撤诉214件,判决结案206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4件。审结陈爱华起诉的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案,认定已执行25年的“继承权公证规则”无效,裁判意见被司法部采纳,案例被最高院公报刊载。自2016年4月开始,我区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

四是履行执行工作职责。新收执行案件31745件,执结29952件。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执行“警务化”改革,成立6个执行团队,每个团队分若干个执行小组,按照“1名执行员+1名法警+1名书记员”或者“1名执行员+1名法警或书记员”的模式配备人员,提升威慑力和执行效率。健全执行机制,建立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全天候24小时值班,被纳入2016年法治江宁建设十件实事。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初步实现快速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行夜间执行、节假日集中执行常态化。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448件土地、房产、车辆进行网络拍卖,成交5.64亿余元,节约拍卖费用2820万余元。加强惩戒力度,决定拘传、拘留581人,罚款31人,将6848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范执行行为,配备20台4G执法记录仪,保证执行实施行为全程留痕。建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反向审批”制度,规范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管理,完善动态管理和恢复执行机制。

二、依法服务发展大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院自觉融入全区发展工作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区委中心工作。依法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制定出台9份实施意见,为我区加速转型升级、建成苏南现代化建设样板区、推进落实群众安全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将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司法举措。司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于2013年3月成立行政案件执行局,依法参与旧城改造、南京南站、S122道路拓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拆迁工作,依法参与“三高两低”企业环保专项整治、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等执法工作。累计办结司法强制搬迁案件47件,强制搬迁房屋面积约28350平方米,通过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方式,司法保障动迁被拆迁户85户,动迁东威学校、安技驾校、苏宁饲料公司等8家企业。依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共新收南京大陆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公司清算案件75件,成功推动南京天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组,成为南京基层法院第一例成功的司法重整案件。

二是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实施意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法院主导、司法推动”的要求,在全区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五位一体”劳动争议化解机制,与司法局、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工会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促进劳动争议有效化解。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推行预约接访与实时接访相结合、信访工作每周通报、重点信访领导包案等信访工作机制,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信访化解责任落实到位。在“两会”、“青奥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开展拉网式排查,明确责任和化解方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累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103人次。推行诉访分离改革,依法把涉诉信访引入诉讼程序解决,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247件,决定对64件案件启动再审程序。

三是服务社会治理创新。发挥司法引领作用,连续五年发布《审判工作白皮书》,分析研判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性、苗头性问题。对全区涉及征地拆迁的审判和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38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体系。加强司法宣传引导,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制播法治类节目155场次,建立5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基地。“全国青年文明号”汤山法庭被列为南京市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基地。

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五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致力于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更简便的诉讼程序。

一是着力解决“立案难”。打造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实体虚拟协调配合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诉讼服务大厅五年累计接待群众超过10万人次,2016年办理网上立案2798件次,12368热线接听和办理服务事项4817件次。立案庭在2015年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二是着力解决“诉讼难”。针对日益尖锐的人案矛盾,我院完善审判流程节点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审判质效分析通报、长期未结案件常态化清理等审判管理制度,健全繁简分流、专业化审理等审判工作机制,通过全员办案、办案竞赛、加班加点、人员优化等方式,切实缩减审理周期,提升审判质量。

三是着力解决“救助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242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59.86万元。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建立每年100万元的执行救助基金,累计已向2687名当事人发放。建立健全信访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解决特定当事人生活困难。在区委政法委以及区财政部门支持下,累计为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00余万元。

四、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五年来,我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构建公正高效司法机制。

一是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按照“以案定岗”、“定岗定责”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制定首批入额法官遴选实施细则、定岗定责细化标准,经过考试、业绩考核、考评、院党组研究,向省法院报送推荐82名首批法官入额人选,并最终通过省遴选委员会的审议、公示和省法院党组的研究决定,标志着我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序下放签发权,2014年8月出台文件逐步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2014年10月在开发区法庭被确定为全省试点法庭后,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2016年10月实现员额法官自审自签裁判文书。深化审委会改革,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依法合理确定审委会议事范围,明确规定审委会对于案件事实认定问题不予研究。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按照院庭长业务分工和专业特长,将其编入审判团队参与办案,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2016年院庭长结案7215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30.55%。改进审判管理和监督方式,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实现“全程留痕”。落实中央文件要求,运行电子信息登记系统,全面、如实记录法院内部人员和外部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的情况,健全防范干扰的独立办案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法官承办案件经审委会讨论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过错程度、后果确定应当承担的审判责任。

三是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刑事速裁试点改革,在全省范围内首开先河,探索出一套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以简化程序为导向、以案件质量为基础、以协调对接为重点的刑事速裁工作机制,审判效率大幅提高,得到了最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化推进民事小额诉讼工作,建立健全“强制适用、简化程序、大力保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简化程序和一审终审在提升民事审判效率中的作用。累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519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5777件,分别占同期全部刑事、民事案件的23.77%和12.43%。探索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提升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纠纷的审判质效。

四是推进人民陪审员改革。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严格选任240名政治过硬、工作热情较高且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公民担任陪审员。改革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对敏感性强、关注度高、矛盾冲突大、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大民商事案件,探索由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组成5人以上的陪审制大合议庭进行审理,相关经验做法在最高院人民陪审员改革座谈会上专题汇报。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和流程,启用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参审软件,2016年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5.96%。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五年来,我院牢牢把握法院自身建设这一根本,以党建带队建、以教育强素质,以廉洁保公正,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一是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全院干警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建工作,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确立了打造进取型、创新型、实干型、学习型、廉政型“五型”领导班子的目标。在2014年11月成立法院机关党委,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培训、公务员能力培训等6380人次。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建立初任法官“导师制”,成立青年法官沙龙,安排新进人员到信访岗位锻炼,组织开展青年法官庭审评查观摩,不断增强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案例编报工作,自2007年起连续十年在最高院公报刊发案例,树立了我院案例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基层法院的领先地位。

三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从简化公务接待、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入手,积极开展“节约型法院”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通过节前廉政短信提醒、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邀请区检察院领导上课等形式,引导干警恪守职业道德。构建内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协助开展作风巡查和各类专项检查活动。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五年来,我院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机制,始终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法院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贯彻《监督法》,严格落实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制度。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514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四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和信任,自2014年开通以来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6715份。加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运用自媒体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开展“邀请万名群众进法院”活动,累计邀请44616名各界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在化解人案矛盾和推进司法改革的双重压力下,我院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获得区级以上集体表彰97次、个人表彰313人次,涌现出“全国办案标兵”王瑶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清醒认识到,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不断增长,法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我们确实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警长期超负荷办案,审判执行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二是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审判责任制和监督机制等配套制度有待完善;三是少数干警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仍有欠缺,为民意识和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本年度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艰巨;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标杆区域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2017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八大确定的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在主动服务大局上彰显新担当。积极参与平安江宁建设,加大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惩治力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主动融入“三区一中心”目标,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依法审理破产重整、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促进创新发展;依法审理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建设工程、拆迁安置等案件,促进协调发展;加强涉环境保护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工作,促进绿色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开放发展;加强涉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土地、社会保障等案件的审理,促进共享发展。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参与法治江宁建设,通过审判工作白皮书、法律进基层、法治宣传、巡回审判、“万名群众进法院”、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增强社会法治意识。

二是满足司法需求,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新成效。贯彻《反家庭暴力法》,让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维权常态,为家暴受害者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保护。以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为目标,以执行“警务化”改革为契机,完善执行机制,加强信用惩戒,规范执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坚决打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健全完善执行“110”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法治惠民实事进一步落到实处。依法加强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诉权的实现。

三是推进司法改革,在提高司法公信上实现新突破。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在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同时,积极防范各类虚假诉讼、滥用诉权和恶意诉讼行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参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诉调对接,提升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在推进阳光司法上再上新台阶。以公开促公正,用公开树公信,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庭审直播和网络邀请旁听庭审工作,完善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机制,加强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司法公开平台。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夯实法院基础上争创新业绩。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合格法官的首要标准,抓好抓实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确保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契机,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群众工作能力,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落实职业保障机制,坚决排除干扰,支持法官公正司法;关心关爱干警,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切实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各位代表,我院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强富美高”新江宁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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