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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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5日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 2020-02-13 浏览次数: 27,113

江宁区十七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之五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5日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严忠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关心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监督下,以开展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年、执行工作巩固提高年、智慧法院提档升级年、司法作风优化年四个年活动为重点,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34262件,同比下降0.21%;审执结34584件,同比上升3.58%。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0次,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9次,形成9篇调研报告,针对20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守初心,担使命办案竞赛、寻访红色文化资源点等活动,促进全院干警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就法院党组工作、内设机构改革、重大案件等专题向区委报告,向区四套班子报送《江宁法院信息专报》8期共22条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部署和区委领导指示精神,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制定《政务督办实施办法》,确保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制定《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责任分解表》,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绩效考核和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加强法院网站、微信、微博和干警自媒体管理,维护和保证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二、依法服务大局,服务保障辖区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先后10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依法妥善审结朱建章等25名被告人涉黑案、刘秀国等6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累计审结涉黑案件5件36人、涉恶案件6件30人,被评为2018年度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坚持打伞破网深挖彻查同步,移送保护伞线索2件5人次;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230.66万元。

积极营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涉产权保护纠纷案件纳入立案登记绿色通道,优先审查立案、保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72件,盘活处置资产3亿余元,处置土地324亩,妥善安置职工。对南京欢乐水魔方旅游有限公司成功进行破产重整,实现破产不停产,获评2019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推进府院联动,出台《破产扶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保障破产案件中的特困职工、债权人权益。自2019年11月1日起,管辖江宁区标的额200万元以下的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暂时管辖江宁经开区、溧水区、高淳区该类知识产权案件,已立案受理136件。

依法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组织开展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对2016年以来立案的8584件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梳理排查,对615件案件启动再审,以涉嫌经济犯罪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8月份开始,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同比逐月下降,专项行动成效明显。依法审结被告人顾佳海等4名被告人非法经营罪案,涉及投资人3143名,涉案金额5912万余美元,严厉打击其通过马展公司等进行非法境外期货合约交易业务的行为,有效维护辖区金融秩序。审结非法经营罪案件8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1件,涉案金额10亿余元。

司法保障全区重点项目。积极参加区征地拆迁攻坚克难工作,妥善办结谭园路房屋征收项目等司法强制搬迁案件,全力配合土山路棚户区改造等城建项目动迁工作。开辟绿色通道,迅速审理执行涉重点项目民事案件。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受理涉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件。执结麒西治理项目中土地行政处罚案,没收违法所得1833万余元。迅速拆除陈某位于秦淮河的黄沙码头和堆场,确保我区顺利通过省市河长办验收。

三、践行为民宗旨,不断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升级诉讼服务体系。全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改造诉讼服务大厅,上线运行新版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与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成线上线下并重、实体虚拟同步的诉讼服务新格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累计受理跨域立案11件,有效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全年网上立案7016件,占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9.03%,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待13215人次。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区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考核。联合区司法局设立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10名人民调解员进驻,在立案登记前先行调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诉讼的案件。诉前调解累计收案4551件,结案3741件,调解成功1174件,调解成功率31.38%。在各街道设立审务工作站,安排法官对接每个社区,实现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全覆盖。推进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活动,汤山法庭多元共治·法润乡风、淳化法庭道交一体化平台、禄口法庭俞老师调解工作室、江宁法庭彩虹屋家事纠纷疏导调解室、东山法庭金融绿色通道,均围绕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亮点。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民生案件。妥善化解家事矛盾,审结家事纠纷1582件,调解撤诉率60.24%。审结的孟某诉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某社区居委会诉许某、高某申请撤销监护人案获江宁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依托劳动争议五位一体调处机制,在诉前快速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讼累,新收918件,同比下降10.78%。与交警、人民调解、保险公司联合入驻道交一体化平台,就地立案、送达、开庭、调解、指导民调,确保矛盾纠纷方便快捷解决。新收1994件,同比下降14.86%。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课间十分钟,校园安全行大型普法网络直播活动,2200万网友在线围观,全区84所中小学、高职校13万余师生同步在校观看,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院关工委联合各相关部门深入开展 “庭校共建,法庭法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四、健全执行机制,切实巩固执行工作成效

加强联合信用惩戒。落实区人大代表关于提高全区社会信用水平的建议,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将司法公信建设纳入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将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全区综合治理考核,协调区信用办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将“协助执行”纳入区文明委下发的《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诚信江宁建设水平的实施办法》,将“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被执行财产线索”作为各街道网格员的一项职责。与区信用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全区联合惩戒信用平台。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与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对接,在我院执行局分别开设车辆信息平台和 “云停宝 停车平台端口,可以在法院直接查询被执行人车辆并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用好用足搜查、罚款、边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惩戒措施。司法拘留1146人次,位居全市第一。完善执行110”值班、备勤制度,接警必出,累计出警576人次。开展凌晨集中执行42次,累计出警1171人次。新收执行案件12345件,执结12555件,同比分别上升10.82%和14.17%,执行到位金额11.16亿余元,案件执结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规范执行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分阶段、分团队组织实施,实现执行事务性工作标准化、集约化管理操作。设立执行事务中心,将执行立案、快速咨询、申请人初次谈话接待等对外事务集中到窗口办理,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强对执行流程节点的嵌入式监督,安排专人对执行实施案件的查控、处置、发放执行款物、结案等关键节点实时监控。进一步完善一案一人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准确发放。

五、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坚持精简高效与尊重审判规律相结合,撤并8个内设机构。坚持选任干部与妥善安置分流相结合,从年轻干警中优选一批中层干部,妥善分流具有员额身份的法官继续办案,确保法官队伍的稳定。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下降5.4岁。

实施案件繁简分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方案,实行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未成年人及家事、金融借贷专业化审判,打造房地产专业化审判庭;组建速裁审判庭,形成速裁审判庭和5个人民法庭的1+5”速调速裁模式,审结13288件,占全部一审民商事总数的72.49%。在15名干警被抽调至江宁开发区法院的情况下,实现全院结案数量同比上升3.58%。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案件1003件,占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66.56%。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交流,荣获全国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300人次,覆盖率达99%以上。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开展智慧法院提档升级年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实现立案受理、电子送达等功能网上办理。扎实做好语音智能转写、类案智能推送、简易文书智能生成、送达综合管理平台、档案信息化实际应用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简单事务性工作交给机器完成,让法官专注于核心审判工作,法官年人均结案437.77件。在江宁看守所运行远程提讯系统,实现刑事案件远程宣判,有效防范押解风险。

六、坚持从严治院,着力锻造过硬司法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打牢高举旗帜的思想基础。加强支部建设,对全院各党支部开展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新成立速裁庭党支部。制定《党支部考核实施方案》,切实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司法作风优化年 活动方案,强化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措施。针对组织系统和组织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7大类28个方面逐一对标对表查摆问题,明确整改举措,改进执行工作作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滥用审判权执行权以及违反各项禁令规定的情况,及时约谈,责令整改。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修订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确保课题调研质量,中标1项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并顺利结项。组织各种培训活动62期660人次,提升干警业务能力。2名法官分别获评南京最美法官及提名奖,连续13年有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篇案例分析分获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和三等奖,2篇案例荣获第十三届全省法院金法槌杯优秀案例特等奖,连续7年被省法院评为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七、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的审议意见,测评获高票通过。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加强意见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做到件件有反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次。加强外部监督,向人民监督员征求意见建议13条,邀请第三方监督组对3000件随机抽取的2018年生效案件进行回访,反馈意见42条,同比下降56.25%。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倒逼审判人员公正司法。全年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2078场,连续2年被评为 “全国优秀直播法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的两个一站式建设成效尚未充分显现,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院工作还不能满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审判能力现代化还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尚未充分发挥,审判权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四是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党风廉政两个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江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更高站位,确保法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严格履行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更高起点,积极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其经济土壤,推动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涉众涉网、涉枪涉爆、食药环”“黄赌毒等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从源头上系统治理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继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破产案件审判,推进府院联动,精准适用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程序,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三是坚持更高标准,全力提供一流诉讼服务。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探索互联网+诉讼服务的化解模式。织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加强家事、劳动、教育、医疗、交通、房地产等涉民生案件审判,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功能,推进汤山法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禄口法庭更名为横溪法庭工作和恢复湖熟法庭工作。

四是坚持更高质量,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破解权责平衡、监督制约、案多人少三大难题。狠抓审判监督管理,完善审判人员权责清单,健全个案事中监督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契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的院庭长监督管理方式,完善院庭长对于六类案件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实现放权与监督相统一。大力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立案环节难易分类,审理环节繁简分流,执行环节快执分道。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员额动态管理制度,完善有进有出员额法官队伍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减轻法官工作负担,提高审判质效,便利当事人诉讼。

五是坚持更高水平,持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打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过硬法院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着力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干警队伍。坚决扛起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破除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廉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保障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激情。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决议,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使命情怀,顽强奋斗、勇于创新,为江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省市最前列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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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 刘秀国等6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见报告第2页第21行):2017年以来,被告人刘秀国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制造资金流水、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诱骗他人形成虚高债务,后安排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讨债行为,并采用暴力、胁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索取他人财物,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刘秀国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正、王经纬、李迪为重要组织成员,被告人张明星等人为一般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经常聚集在一起,为非作恶,先后实施敲诈勒索4起、抢劫犯罪2起,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5月20日,江宁法院对刘秀国等6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案件涉及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2. 南京欢乐水魔方旅游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见报告第3页第4行):该公司经营的水魔方水上乐园在南京市及周边地区均具有较大影响力。由于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背负大量非经营性债务,构成资不抵债。本院受理破产后,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择优选任管理人,在短时间内完成债权审核、资产评估、重整方案的起草等工作,并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实现破产不停产,案件审理期间游乐场的正常经营。经过2018年8月和2019年2月两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后经过竞价程序,引进新投资人,投资款已到位。该公司目前运转良好,重整计划正在稳步实施。

3. “套路贷虚假诉讼(见报告第3页第11行):是出借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金额虚高借贷协议、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4. 跨域立案(见报告第4页第7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的指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对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管辖法院决定是否登记立案。2019年8月27日,区法院成功受理首起跨域立案案件。

5. “道交一体化平台 (见报告第5页第4行):即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2018年7月30日,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统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线处理程序、赔偿标准,实现各职能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电子送达、一键理赔网络化处理模式,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多元化解、合力处理纠纷的协同工作格局。

6. 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 (见报告第6页第9行):为落实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促进执行工作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推进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省法院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承担8类事务性工作、5类技术服务和4项管理职责。

8类事务性工作:集中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文书、网络查控、收发委托执行请求、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接待来访、接处举报电话;

5类技术服务:视频会商、4G单兵联通与执法记录仪使用、执行公开、舆情监测、决策分析;

4项管理职责: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

7. 内设机构改革(见报告第6页第18行):2018年12月5日,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省编办、省法院联合下发《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精简机构梳理,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规模,合理整合非审判业务机构,推进扁平化管理,明晰职能、优化流程,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工作质效。妥善做好机构精简后原有领导干部的分流安置工作,其职务职级及相关待遇保持不变。

8. “六类案件 (见报告第11页第3行):为进一步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

(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

(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

(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院长、副院长、庭长对上述案件的审理过程或者评议结果有异议的,不得直接改变合议庭的意见,但可以决定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院长、副院长、庭长针对上述案件监督建议的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应当在案卷和办公平台上全程留痕。

省法院下发《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超长期未结案件重点信访督办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督管理范围,总称六类案件,并进一步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措施,建立院庭长监督管理职权的保障和规范机制。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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