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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立

发布日期: 2024-06-21 浏览次数: 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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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探索建设工程矛盾纠纷前端预防、源头治理、实质化解路径,江宁区法院联合江宁区城乡建设局设立江宁区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620日上午,在江宁区城乡建设局举行了中心揭牌暨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市建委服管中心主任、清欠办主任张建宇,市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凡,江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传松,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局长易强,副局长严斌,江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吕润进,江宁区城乡建设局、江宁区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受聘的特邀调解员参加。

易强在主持仪式时回顾了江宁区城乡建设局与江宁区法院联合处理农民工欠薪群体性纠纷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介绍了江宁区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的现实背景,认为共同设立江宁区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是常态化实现府院联动一次新的尝试,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将与江宁区法院一道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维护全区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江宁区城乡建设局清欠办通报了全区清欠工作基本情况。江宁区法院房地产庭介绍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理及诉源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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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李传松、易强共同为“江宁区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揭牌。李传松为调解中心颁授“江宁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牌匾。与会领导共同为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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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宇分析了全市建工领域清欠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介绍了清欠工作机制和主要做法,对江宁区率先设立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联动化解建工领域矛盾纠纷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他要求江宁区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积极构建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努力形成可复制的“江宁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李传松表示,成立江宁区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聘任其为江宁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是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建设工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治理的积极探索。就做好建设工程纠纷特邀调解工作,他提出四点工作建议:一是发挥行业优势,努力以准确的专业分析为当事人省去漫长的评估鉴定过程,以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二是提升调解能力,通过跟班实训、集中培训等方式,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法律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把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工作做深做实,务求实效;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双向预警、多方通报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化解建设工程纠纷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推动建工领域诉源治理;四是及时总结提高,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宣传,着力打造具有江宁区域特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建工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品牌,吸引更多建筑企业主动将建设工程纠纷交由调解中心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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