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同时尽快化解矛盾、解决纠纷,2月3日上午,江宁法院江宁法庭主动作为,利用微信连线双方当事人,成功调解一起纠纷
为做好本次远程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张映秋提前同双方当事人做好电话沟通,并在约定时间在线视频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就本案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调解结束后,被告于当日下午,通过支付宝支付原告部分涉案款项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