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院下发《关于2020年度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的通报》,江宁区法院滨江开发区法庭副庭长谢海勇审理的(2020)苏0115民初1003号庭审荣获三等奖。
原告袁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争议焦点在于双方驾驶的无牌照电动自行车是否发生碰撞,以及被告是否应当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主张发生碰撞,被告主张系停车善意搀扶。因双方争议较大,案件具有一定关注度,法庭特邀请12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本案庭前准备充分,因事发地无监控设施,庭前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勘验,找寻事发时双方的行车轨迹的可能性。庭审中,准确归纳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并对双方举证及法院调查、勘验材料共计110页进行充分质证,法庭调查全面深入,辩论环节重点突出,庭审程序规范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