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这个夏季,对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网格员侯赵旺来说,是个收获满满的季节。在江宁区法院汤山法庭两周的跟班实训中,他既学习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又在调解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实训课程中不仅有法官生动形象的课堂讲解、案例剖析,有陪审旁听,更有具有挑战性的庭外调解实操训练。
目前,汤山街道像侯赵旺一样奔走在一线调解岗位的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共有112名。今年5月至9月,这112名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全部在汤山法庭进行了实训。
“今年5月,汤山法庭在汤山街道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联合街道司法所、城市运行与平安法治办公室开展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到汤山法庭跟班实训活动。”据汤山法庭庭长王加骥介绍,此次活动的目的在于提升基层调解力量的政治素养、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送法入格,聚“微”成炬。近4个月的实训实行全员培训和部分跟班相结合,成效显著。据统计,汤山法庭开展业务培训4次,培训400余人次;16名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到法庭跟班实训,其间调解成功30余件。
“这是一次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好机会”
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自5月份开始,汤山法庭的员额法官每月对汤山街道全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调解能力与调解技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另外,各村(社区)推荐一名人民调解员或者网格员到法庭跟班实训,每月一批,每批4人,实训时间为两周。由汤山法庭安排一名员额法官和一名驻庭人民调解员担任跟班人员的实训“双导师”,实时指导跟班人员开展工作。
阜庄村网格员董朱慧在跟班实训的第一天就旁听了一场庭审,这是她第一次这么清楚地了解庭审的具体流程,很有收获。她心中暗喜:这次跟班实训是来对了!
不出董朱慧所料,经过两周的跟班实训学习,在人民调解员孔高吾的悉心指导下,她参与了多起案件的调解,学到了不少调解技巧。
“第一,调解纠纷时应争取到原被告双方的信任,要让原被告双方信任你是以关切、爱惜他们为出发点的;第二,对不太困难的纠纷案件,直奔主题,把冲突揭开,当场解决;第三,对于原被告之间情绪比较对立、调解基础较差的案件……”很快,董朱慧就将学到的技巧恰当地运用到调解中,并很有成就感地协助化解了一起涉60万元房屋补偿款的离婚后财产纠纷。
孟塘村人民调解员马浩非法律专业出身,此次实训带给他最大的感悟就是:“这是一次让我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好机会。法条法规看似晦涩难懂,此刻想来,有些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从实践中去理解。”
“网格员是发现受理群众问题的‘第一人’”
“网格员身处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是直接接触群众的‘第一人’,也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发现受理群众问题的‘第一人’。”在这次为期十天的实训中,古泉社区网格员陈勇深刻地认识到网格工作要把落脚点放在解决群众的小事、急事上,以务实的态度踏实地处理好群众的问题。
汤山街道城市运行与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朱遥告诉记者,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跟班实训期间,汤山法庭安排他们全流程参与诉前调解、诉讼保全、委托鉴定、庭前送达、庭前准备、开庭质证、文书制作,学习调解技巧、法律规定、诉讼程序等。
经过一定的训练之后,汤山法庭将诉前调解案件交由跟班实训人员组织调解,要求每名跟班实训人员至少调结1件案件,确保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实训导师在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及带案下基层调解过程中,邀请跟班人员共同参与,提升其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在朱遥看来,理论学习固然重要,但如何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则更为关键。
通过实训,陈勇开始尝试着在诉前调解中“小试牛刀”。“在诉前调解实训时,人民调解员刘贤军分别从如何判断案件的难易程度、如何查看案件材料是否缺失、如何抓住案件涉及的主要矛盾等方面,分别为我们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在我进行调解工作实操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最终在他的帮助下,我顺利完成了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是团队合作的结果”
“法庭干警与全体参训人员建立了通信联络簿,方便双方常态化地开展交流活动。参训人员还积极参与法庭的党建活动、业务研讨,交流思想政治学习心得和法律业务专业知识。”建设村民调主任王天裕告诉记者,通过纠纷信息的互通,双方可以及时交流矛盾纠纷发展情况、处理进展;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法庭依托网格开展文书送达、调查勘验等,村(社区)依托法庭进行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同时,在遇到重大矛盾时可联手排查化解社区的矛盾纠纷。
“调解工作不仅仅是调解员的个人行为,更是团队合作的结果。”青林社区人民调解员华呈在这次实训中对沟通与协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体会。“每一个成功的调解案例,都离不开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与支持。我学会了如何在团队中有效沟通,如何与同事们共同制定调解方案,这些都是我未来工作不可或缺的能力。”
经过这次的跟班实训,宁西村网格员时伟补齐了理论和实操上的短板,“通过法官的悉心指导和培训,我深入了解了人民调解员职责、民事纠纷调解技巧、司法确认等知识。”
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时伟和建设村网格员蔡俊一组,分别进行原告和被告的调解工作。他们通过仔细查看现场摩托车车辆损坏部件、维修情况,以及查看交通事故责任书,确认双方均对承担责任比例无异议,再耐心与其分析经过,引导他们表达各自诉求。最终,在二人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