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身边事
一个冬天的早晨,王铁牛骑着小电驴出门,因为雨天路滑不小心摔了一跤。
还好一辆警车正好经过,王铁牛赶紧求助,两名民警下车将他搀扶起来。
没想到,就在王铁牛站在路边缓神的这几分钟里,刘小蛙恰巧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砰”地一声又撞到了王铁牛和其中一位民警。经交警认定,此起事故刘小蛙负全责。
三天后,感觉身体没啥大碍的王铁牛和刘小蛙签了份一次性了结协议。约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刘小蛙一次性赔偿王铁牛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2600元,此事故到此结束,今后双方互不相找。刘小蛙当场付清了2600元。
然而协议签订后,王铁牛却感觉腰越来越疼,去医院一查——腰椎骨折、尾骨骨折!经过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当初以为就是小伤,没想到伤得这么重,现在算算实际损失高达30多万元,这差距也太大了,我要撤销这份协议!
于是,王铁牛将刘小蛙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全部损失。
小法请法官
承办法官 吴莹
王铁牛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1.王铁牛伤情的责任划分
扶起王铁牛的民警提交了当天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该视频显示:王铁牛第一次摔倒时,趴在地上和起身后均有扶腰的动作。但现场没有监控录像,现有证据无法清楚还原两次事故的完整经过。
法院进行了充分调查,综合民警的证人证言、交警部门的调查笔录及事故现场图,认定这两次摔倒与王铁牛伤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均无法排除。
故法院综合考虑事故发生过程及当事人过错情况,酌情确定由刘小蛙对王铁牛伤后损失承担50%的责任。
2.一次性了结协议的效力认定
签订这份协议时距离事故发生才三天,王铁牛腰椎、尾椎骨折这些伤情未能完全反映。王铁牛并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凭着简单的初步检查,对自己的伤情产生了重大误解,才签订了协议,导致约定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差距悬殊。据此,法院依法支持了王铁牛撤销协议的主张。
经核算,王铁牛的实际总损失为302943.01元,刘小蛙应当承担50%的责任,扣除已赔偿的2600元,法院最终判决刘小蛙赔偿王铁牛148871.51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47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小法对你说
私下和解是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常用方式,省时省力,能让受伤的人尽早拿到赔偿,也让肇事方能及时担责、了结纠纷。
但在签和解协议前,一定要注意这两点:
1.伤情不明时,别急着“一签了之”。骨折等伤情往往一段时间后才能完全显现,伤情没明确前,勿轻易“一次性了结”。
2.先全面检查,再谈赔偿。一定要听从医生的专业判断,别仅凭自己的感觉“估摸”赔偿数额。
如果结合事故事实、伤情发展、当事人主观认识等等因素,确属因重大误解而签订和解协议,导致赔偿款和实际损失天差地别,当事人也可依法请求撤销协议,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