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牛目前正在寻找新的投资渠道,孙丫丫立刻提供了一个发财门路,风险小收益稳定。
小法身边事
孙丫丫:铁牛哥,我最近手里缺点资金周转,你借点钱给呗,我付你利息。
王铁牛:有利息就好说!你打算借多少?
孙丫丫:517000元。
王铁牛:这么多钱?我可没有。
孙丫丫:你去银行借。
王铁牛:你怎么不自己去借?
孙丫丫:我这不是在银行还有欠款嘛,我给你看看,我那边很快就还清了,只要稍微周转一下就可以了。
王铁牛犹豫了,但想到利息,于是分两次向银行借了517000元。
孙丫丫分期还了几个月后向王铁牛告知,她没钱了,剩下的钱还不了。
王铁牛:我这还欠着银行呢,517000元3年利息也不少呢。
孙丫丫:这好办,要不然你去法院起诉,说欠钱的不是你,是我孙丫丫好了。
王铁牛:你利息还没算呢!还有当时去借款交的担保费,你说都是你来给的!
小法请法官
承办法官 苗欣
孙丫丫到底应该还王铁牛多少钱?
本案中,原告王铁牛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给被告孙丫丫的行为无效,应当认定案涉借贷合同无效,双方约定的违约金等亦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庭审中双方一致确认,王铁牛的本金517000元加上融资成本,除去孙丫丫已归还部分,还剩490000元,应当予以返还。虽然出借人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不应从无效行为中获益,但借款人亦不应从该违法行为中获益,故王铁牛主张的利息,可以按照其向金融机构支付的不违反国家利率管理规定的实际融资成本作为资金被占用期间的损失。
被告孙丫丫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王铁牛49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小法对你说
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应当是自有资金,为他人的资金需求而采取信用卡外借、POS机套现转贷、“花呗”等套现、“过桥贷款”等方式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对金融市场秩序、个人信用及法律责任构成了严峻挑战。即使转贷行为不存在牟利,民间借贷合同也属无效。所以,应选择合法合规的融资渠道。
出借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出现名称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