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江宁区人民法院,是从岗前实践开始的。
岗前“墩墩苗”
汤山人民法庭是我入职的第一站。在这里,我初步接触到了法院的日常,感受到了基层法院工作的忙忙碌碌:从细致入微的法庭调查,在诉辩意见中抽丝剥茧,到奔赴现场的勘验走访,用卷尺丈量出公道人心;从延续传统的集体驻庭,加班加点研讨案件,到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及时处置法庭突发事件;从及时收发与送达案件,梳理当事人的争议,到尽心调解大情小事,实现矛盾的案结事了。此后,我还在淳化法庭见习道交案件审判、在房地产庭见习建工案件审判等等。
每一刻都让我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法院工作比我想的要复杂,与当事人打交道需要智慧,需要将心比心,不是仅仅对照法条,一条直线直接划分对错,而是要考虑实际情况。这些实践中,我感受到了法院各个部门有各自不同的繁重,但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些挑战更加坚定了我成为一名合格法院人的决心。
扎根做“潜功”
大批量的商事案件开启了我书记员工作的序幕。初任书记员,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便接踵而至,案件材料的收发、开庭前的准备、庭审的记录、卷宗的整理等等都在考验着我的工作细心与效率。虽然在书本上、在实习中了解过法院的工作内容,但是纸上得来终觉浅,实际工作千头万绪,手头不会只有一个案子,多个案子同时进行到不同的阶段,还是让我有些手忙脚乱。通过多观察身边优秀的书记员,我也开始打印日历做日程提醒,协调好前后安排,保证每个程序都不出错。密密麻麻的记录,是对我工作的总结,也让我更加有成就感。
在和同事们不断交流中,我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不求全,但求在工作涉及的商事领域上更加深入。得益于身边同事的耐心指导和关爱,我逐渐掌握了书记员的各项工作,能够熟练地完成法官交办的任务。
人在事上练
定岗后,我成为了一名法官助理,一名合格的法官助理既要能够切实地帮助法官减轻事务性工作,也要能够自行处理案件的简单实体性争议。我开始独立进行调解工作,草拟调解协议。第一次进行调解,我对当事人情绪预判不足,说出来的话也是“法言法语”,导致调解推进很缓慢,后续经过多次调整,学习有经验的法官,不去先入为主划一条对错线,而是去了解真实情况和当事人的困境,设身处地去解决问题。
随着这一年来工作内容的不断增加和愈多地与当事人接触,我渐渐感受到从事法律工作的压力。现实案件往往非常复杂,并不是非黑即白,很多时候需要“酌定”,如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就需要花大量的功夫去梳理逻辑、补牢证据链。很多案件的证据,都是东一片西一片,也并不牢固,对不采纳的证据,一定要给出当事人信服的理由,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一名法院新人,书本上的知识只是最基本的,实践中仍有大量的知识等待我去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定会牢记自己的使命,学以致用,在做好每一件小事、完成每一项任务、履行每一项职责中见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