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5年01月27日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完全得益于我们法院的建设工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1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房地产庭庭长李青对记者感慨地说。
这是一起涉案标的额2.2亿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材料供应商、下游包工头等56名债权人,款项中涉及民工工资超千万,影响数百个家庭。
历时近五个月的联动调解,春节前,江宁法院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帮助民工讨回了超千万工资,该案圆满画上句号,大家笑容更多、心里更暖。
2020年4月,某建设单位将某“半拉子”工程发包给某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双方未能达成结算。春节将至,材料供应商、下游包工头等56名债权人持续向施工单位催款。该施工单位债务压力巨大,遂将某建设单位诉至法院,主张工程款2.2亿余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维权费用等。
众所周知,涉建设工程类案件通常案件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矛盾较大。为更好打破该类案件的屏障,2024年,江宁法院建立了建设工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
“我们与江宁区城建局、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大学等机构合作,成立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选聘特邀调解员,联动调处工程款拖欠等纠纷,妥善化解矛盾。”李青介绍说。
受理了这起案件后,江宁法院通过这一机制,将案件委派至江苏同安宁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同时指派建工类纠纷审判经验丰富的房地产庭法官赵猛指导调解工作。
“我发现双方资金往来频繁,涉及的资金交易主体众多,施工单位完工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已付工程款数额均未能厘清,双方当事人对是否需要申请司法鉴定也产生了分歧。”赵猛接手案件后,仔细阅读了案卷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
围绕这些矛盾点及当事人面临的实际困境,赵猛建议双方通过调解自行结算确定工程造价,以避免司法鉴定耗时过长、产生额外费用的风险。
在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赵猛、特邀调解员马玲律师开始组织协调,开展一系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第一步,督促对账结算。“工程涉及前后两家总承包单位施工,且下游分包的施工方众多,施工界面的区分、工程量的具体划分需要仔细梳理,结算有一定难度。”马玲随即督促双方召集各施工主体推进工程结算,并向双方释明本案若启动司法鉴定,可能存在鉴定费用贵、鉴定周期长、某些鉴定意见可能不被法院采纳作为裁判依据等等问题。经过多轮调解,原、被告完成了工程往来款对账工作,确定结算价总价及双方债务,为调解的后续推动奠定了基础。
第二步,切断债务链条。为一揽子解决本案工程所涉主体的全部经济纠纷,简化付款环节,在赵猛的指导下,马玲尝试着制定建设单位直接面向最终债权人的还款计划,避免因第三方债权而产生诉累。经过多次组织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下游56名材料供应商、包工头逐个结算、对账,分别签订付款协议,明确该56名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付款方式、付款计划、违约事项等,最终各方签订完成了各类协议约60份。
“年关将至,为最大化保护涉案工程中的民工权益,建设单位不再将工程款全额支付给施工单位,而是优先直接向施工单位下游56名材料供应商、包工头付款,从而保证尽快将民工工资落实到位。”李青告诉记者,这种支付方式效果非常明显,目前,本案涉及的第三方债权全部妥善处理完毕,其中涉及民工数百人、农民工工资千万元,款项根据协议逐一发放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下游债权人面临的实际困境逐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