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经济报2024.9.25 A3
今年初,宋某与徐某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江宁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全面调查被执行人徐某名下财产,扣划其银行存款并转至指定账户。但距离标的额,仍有几万元余款未能执行到位。
执行法官另查明,徐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若强制拍卖房产,剩余欠款与房产价值相差较大,也可能导致徐某及家人无房安置;若不拍卖,宋某的胜诉权益又得不到保障。
综合评估后,执行法官王超上门联系徐某,向其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徐某依然拒不配合。于是,王超立即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给徐某送达拍卖裁定和迁让公告。考虑到徐某家庭情况,王超从情理法的角度劝说徐某在规定期限内筹集款项。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劝导,今年4月,徐某到庭将未付款项与宋某电话达成一致,并保证两个月内将欠款还上。
本以为该案会圆满地结束,但直至付款期限届满,徐某仍未支付剩余欠款。得知这一情况后,王超立即和徐某取得联系。经过努力,徐某充分意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表示会积极想办法筹款。几日后,徐某将剩余款项转到指定账户内,案件执行完毕。
“你们辛苦啦。忙了这么长时间,如果没有你们,不知何时我才能拿到这笔钱,谢谢你们!”近日,宋某专门制作了两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们的手中,表达感谢。
江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