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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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院长走基层“抓解纷”

发布日期: 2024-04-19 浏览次数: 133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4年03月15日

近日,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围绕深化加强基层基础攻坚行动,到联系点江宁区法院专题调研人民法庭工作。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俊,江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传松及分管院领导,南京中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调研。江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志贵参加部分法庭调研。

李后龙一行先后到江宁区法院滨江开发区法庭、淳化法庭、东山法庭、汤山法庭,实地察看安检室、诉讼服务站、审判法庭、办公场所、干警宿舍及食堂,与法庭干警、驻庭人民调解员和基层干部群众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法庭人员配置、案件类型、审判质效、诉源治理、“融合法庭”建设等情况和法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汤山法庭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江宁区法院汇报了人民法庭工作、审判质效情况,与会的司法所所长、社区书记、村民调主任介绍了与汤山法庭在风险隐患联合排查、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等方面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李后龙对江宁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他指出,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处于服务乡村振兴、推动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做好人民法庭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他要求,各人民法庭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大力推进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发挥好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做实诉前调解,推广要素式审判,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精心谋划“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及各方面支持,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枫桥式工作法”,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整体提升,汤山法庭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创新,力争首批进入“枫桥式人民法庭”行列;推动审判资源向人民法庭下沉,配强配齐人民法庭力量,关心关爱基层干警,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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