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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更要“接地气”

发布日期: 2023-05-29 浏览次数: 11,977

版次:A04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30529

《送法下乡》是北京大学法学院苏力教授所著,该书从制度、知识、法律人以及研究方法四个方面,集中论述了中国当代基层司法制度、中国基层法官的技术和知识、在田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等。

本书以一桩桩详尽生动的案例,将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的现状娓娓道来,将法官的无奈、法学家的良心、人情世故对法律的影响展现得淋漓尽致。如今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助理,再捧起这本书来,温故知新,颇有感触。笔者意识到,法律存在的价值,只有在接地气的社会实践中适用才能发挥出来。

化理论入实践

该书吸引我的第一个地方是作者颇具匠心的研究方法,其提倡建立民间法律元,构建法治本土资源论,坚持实用主义,反对形而上学。

刚开始办理案件时还有些不适应,为何我的视野被局限在高度类型化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曾经高屋建瓴的芸芸理论似乎全无用武之地,适用的法律也只有侵权责任编的寥寥数条。然而我忘了,案件审理,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案件审理是接地气的,是落到实处的。

尽管交通事故案件类型单一,但每个案件的车辆投保情况、责任划分、赔偿项目与标准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细细审查考量,残赔及误工标准也时有更新,只有化理论入实践,聚焦于纳米级的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才能守护每一个小案子的正义,保护每一个平凡人的权利。

融情理于法理

书中研究的多个案例均贯穿了一个精神,即人情世故对中国社会的法律适用有着千丝万缕的影响。

我想起曾经处理一个交通事故的案子,原告重伤入院需要长期治疗产生高额医疗费,被告车辆无保险且是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直接判决或也难以执行到位,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长期分期付款协议,并减免了诉讼费。

尽管市场化的发展日渐淡薄了中国社会的集体主义意识,但基层法院仍然存在着以熟人社会为主体的人际结构。法庭上对面而坐的原、被告,可能曾经是相爱的恋人、和睦的邻居、共赢的合作伙伴,在处理自然人间的非纯经济性纠纷时,基层法官不应仅仅以是否符合规则来界定判决的公正性,而应融情于法,关注法庭外、判决后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促进案件办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感温度磨锐度

基层法官是最接近社会矛盾基本面的人,是中国基层司法实践最有发言权的调研者。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不应是法条机械的颂读者,也不应是纸上谈兵的理论家,而要像苏力教授所说的那样,尽量采取一种冷静又热烈同情的理解的态度去面对当事人。

既要做一个设身处地为各方当事人诉求考虑的、有温度的法官,又要做一个独立思考、恪守法律的、有锐度的法官,但温度不要太高,锐度不要太利,二者精妙之处在于把握好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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