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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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工作太忙顾不上孩子,女子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发布日期: 2023-02-27 浏览次数: 9,368

现代快报讯(2023-02-24)小李和小谢当年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女随父亲小谢生活。几年过后,小李觉得前夫工作太忙顾不上孩子,而且女儿也想跟自己生活,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会支持么?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小李和小谢于 2012 年登记结婚,于 2013 年生育女儿小小。2018 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小由小谢抚养,抚养费由小谢独自承担。从 2022 2 月开始,小小跟随母亲小李一起生活。2022 10 月,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小李表示,前夫忙着做生意,根本没时间照顾女儿。而且女儿已经 9 岁,很快要进入青春期,跟父亲在一起不方便。而小谢则说:" 离婚时已经说好女儿跟我一起生活,小李不能反悔,女儿应该由我来抚养。" 那孩子是怎么想的呢?小小说:" 爸爸平时太忙了,经常留我一个人在家,我很害怕。和妈妈在一起我很开心,我想跟妈妈一起生活。"

法院认为,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小李与被告小谢在离婚时虽然约定了婚生女由小谢抚养,但小小现已年满 9 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母亲一起生活,小李也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法院判决小小变更由小李抚养。

承办法官表示," 抚养权变更 " 不应是父母之间发生争执、进行推卸责任的缘由。父母在处理抚养权事宜时,要更多关注和尊重孩子的想法。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尽可能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的创伤。变更抚养权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行使探望权的方式给予孩子爱与关怀,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配合探望,避免亲情越来越淡。(文中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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