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江宁区法院召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省、市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春福,法治日报江苏记者站站长丁国锋作为专家应邀对案例进行点评。发布会由江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启荣主持,党组书记、院长李传松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审管办负责人逯雅娟通报了该院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开展情况,各承办法官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分别是:好意同乘期间驾驶员致同乘人损害可依法减轻赔偿责任案;银行怠于履行客户不良征信信息删除报送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案;以隐蔽方式规避竞业限制范围应承担违约责任案;女婿应按承诺给付岳母照顾孩子劳务费案;空调外机噪音过大邻居有权要求迁移案;小区业主无权侵占小区公共绿地案;参加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正常行为受到损害不得请求赔偿案;有害气体超标房屋承租人有权要求解约和退还租金案;承租人应妥善保管使用出租房屋内物品案;采用低档酒灌装高档酒假冒注册商标案。
丁国锋围绕案件选择的典型性、案例表述合理性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阐释等方面发表了点评意见,他建议法院在典型案例的宣传上要从读者视角出发,全面准确叙述案情;在适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基础上,结合法律原意,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明立法目的、论述裁判理由,把道理讲清楚,把话说到百姓心坎里,把典型案例发布当成一堂法治公开课。
杨春福对江宁区法院近年来致力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全方位全过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予以高度评价,逐一分析了十个案例所体现的具体核心价值观,阐述了司法裁判适用核心价值观的法理依据,建议法院在裁判文书说理时,充分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历史解释的方法,提升核心价值观司法适用效果。
与会记者从深度挖掘典型案例价值、提升核心价值观阐释能力、提高案例编写水平、创新案例宣传方式、深化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传松对与会专家和媒体记者表示欢迎和感谢,他简要介绍了江宁区法院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主要做法,指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要求,有助于使法官对法律的解释更符合立法原意和法律精神,有助于使司法裁判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更加鲜明,有助于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助于推动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化风成俗。李传松表示,下一步,江宁区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规则和相应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以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的目标,促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
会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汤山人民法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展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