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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润泽一方公司相关案件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 2017-02-08 浏览次数: 46,688

近日,江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区通报涉南京润泽一方微波能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相关案件执行情况,江宁电视台、江宁新闻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发布会。

润泽一方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华平、许华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造成14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部分集资参与人集体上访。江宁法院刑事判决认定二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36961万余元,期间归还23091万余元,尚欠本金13870万余元未归还。案发后,润泽一方公司民事债权人纷纷起诉该公司,目前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该院共有7件民事执行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共计约2700余万元。其中欠付某建筑公司工程款1168万元,导致该公司无法兑付民工工资,引发该公司和民工多次信访。

该院行政执行局局长吕润进介绍,由于润泽一方公司相关案件涉及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交叉、公司财产与实际控制人财产混同、涉案标的数额巨大、涉案财产变现困难、涉及当事人数量较多,涉及信访,矛盾较为尖锐,案件执行难度较大。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成立许华平、许华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清退润泽一方公司现有承租户、对涉案资产进行拍卖变现,并负责本院及其他法院民事执行案件、刑事执行案件统筹协调工作。

二是积极与全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经区法院先后三次专题汇报,区委政法委协调成立由政法委、发改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维稳办、信访局、湖熟街道等多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组、联合处置组、维稳接待组,妥善做好债权追缴、资产处置、集资款清退、民事案款兑付、信访稳控等工作。

三是依法厘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财务。针对润泽一方公司财产与实际控制人许华平等财产混同的现状,江宁法院对刑事判决所涉许华平、许华清非法所得返还被害人情况进行梳理甄别,对案涉侦查和诉讼卷宗材料进行全面审阅,经审查认定许华平、许华清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中有2311万余元用于润泽一方公司,遂依法通知润泽一方公司向法院缴纳2311万余元及收益。

四是依法启动涉案土地房产拍卖工作。依法裁定对润泽一方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进行依法评估拍卖,评估总值为4708万余元,经江苏实成拍卖有限公司等两次公开拍卖流拍。后法院将标的物提交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拍卖,并将拍卖底价调低为3750万元,因厂房容积率过高,且涉案房产尚未清空,三次拍卖均遭流拍。

五是稳步推进涉案房产清空工作。在查明涉案厂房有承租人尚未清空后,法院责令润泽一方公司及该公司房产相关占有使用人迁出。后润泽一方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等,经本院和市法院审查后,陆续依法驳回该执行异议。今年8月30日,该院组织了20名干警,由两名院领导带队,对润泽一方公司现有承租户进行了详细调查,再次通知承租户及时搬迁腾空房屋,查封润泽一方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并依法拘留润泽一方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近日,经过多方协调、多次释明,已有 4户承租人予以搬迁,3户承租人书面承诺在1个月内搬迁。对于其余拒不搬迁的2户承租人,法院将依法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

下一步,江宁法院将在对涉案房产进行清空后,及时处理、变现和发还,切实保障受害人及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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