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管理,提升执行质效,近日,江宁法院制定并印发了《执行案件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执行局内部的机构设置,将8类事务性工作、5类技术服务、4项管理职责等统一剥离出来由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实施。
《办法》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设置3个快执组、2个刑事涉财产(行政非诉)执行团队、4个小型普通团队、4 个大型普通团队和5个终本保全管理团队,明确团队的工作职责,让团队集中精力办案,切实提高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