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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活动

发布日期: 2004-05-13 浏览次数: 4,759

5月11日,江宁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区各镇、街道和园区的40名人民陪审员集中参加了法院审判业务培训。彭思民副院长介绍了人民法院的地位、职权、组织体系,基层法院的主要职责,人民陪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区法院的基本情况,负责刑事、民事、商事审判的三个审判业务庭庭长分别作了刑、民、商事审判业务辅导,当天下午又组织人民陪审员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庭审。

  参加培训班的40名人民陪审员均是去年初经过区人代会选举产生的,整体素质都比较高,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75%,党员占82.5%,市、区人大代表占22.5%。大多数同志来自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为了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江宁区民主法制建设,江宁法院经过周密筹划,组织了这次集中培训活动。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人民陪审员对司法活动的感性认识,江宁法院专门为每名陪审员购置了一套法律手册;组织人民陪审员参观了即将竣工的审判法庭,旁听了刑庭有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该院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原则上要求每位陪审员每年要参与审理一定数量的案件,法院相关庭要注意选择典型案件,有针对性地安排陪审员参加审理。年底该院还将组织人员对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进行考评,除按参与审理的案件给予一定的奖励外,对成绩突出的还将予以重奖。同时,建立听取人民陪审员意见和建议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制度,经常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任期内还将进行一次业务考核。

 

供稿人:江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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