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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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图)

发布日期: 2015-11-17 浏览次数: 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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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宁法院江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某等三人与被告高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并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行十余人,旁听了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开庭审理。

2015年8月18日,原告吴某等三人的亲属吴某某驾驶电动车过程中失控连人带车侧滑至被告高某驾驶的货车底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吴某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吴某等三人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庭审过程中,高某、某保险公司认为该起事故系意外事件,高某在本起事故中不应承担责任。考虑到本案矛盾较大,主审法官针对原、被告的诉辩意见,对于双方争议的焦点事故责任问题,耐心调查,尽最大程度上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庭审纪律严明,庭审进程流畅,平等保障了当事人陈述案情、举证质证、进行辩论等诉讼权利。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江宁法庭的审判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供稿: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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