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区内部分企业资金链紧张,江宁法院始终坚持贯彻“六稳六保”政策,助力涉诉企业度过难关,减少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经营困境。
江宁法院民二庭在审理某企业的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中,依据该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组申请,江宁法院依法作出查封、冻结该公司名下1600万元财产的民事裁定,并冻结该公司多个银行账户。
因该公司系一家服务型企业,服务开发区多家高科技企业,服务员工众多、涉及面广,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该公司无法为服务企业交纳税款、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公积金。
为妥善处理保全措施带来的不利影响,江宁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解除保全措施,但未能得到保全申请方的同意。为将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在该公司提交了担保的情况下,江宁法院及时依法裁定解除了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使公司能够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