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执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特别是深入领会该《规定》的出台背景和执行原则、执行事项范围、财产的查控与控制、不同司法机关执行措施的效力衔接、执行没收财产的基本原则、赃款赃物转化形态后的追缴原则等规定原旨,以做好业务知识储备,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夯实基础。
二是构建执行案件的内部移送制度。强化与刑庭密切沟通协调,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和移送条件,完善移送材料,特别是与刑庭协调,促使刑庭在移送表上注明案件涉及的财产状况,包括已查明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随案移送的财产和已经处置财产的情况、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情况及相关材料。对刑庭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迅速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如根据刑庭提供的盗窃犯被执行人王某财产线索,迅速执行查询扣划王某银行存款,分别将王某盗取的江苏某机械有限公司和江苏某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钱款及时发还,赢得两受害单位夸赞。
三是拓展外部协同执行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及时提取被执行人在公安机关缴纳的保证金或者被扣押的财产,甚至对被执行人剩余留存在看守所伙食费等进行提取。加强与区检察院沟通协调,在案件立案执行后,将刑期未届满的被执行人名单先报送区检察院,通过区检察院查询被执行人服刑监狱,向被执行人住所和监狱同时发送执行通知书。对标的30000元以上案件坚持到监狱直接对被执行人进行提审,面对面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规定、督促履行执行义务。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积极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局联系,了解被执行人出狱后状况,并商请社区矫正局协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时同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家属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取得联系,商请这些基层组织或单位直接参与到协助追缴财产的行列中来,形成执行聚合效应。
四是完善执行工作规范。除了认真学习贯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办理流程》,还结合案件和人员特点,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操作规范。特别是研究拟定了具体委托执行工作规定,确定了委托执行案件范围、条件、操作流程等,对已经服刑届满、且在本地无财产线索的外地被执行人,全案委托其住所地法院执行;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外地财产线索进行执行事项委托,并及时通过函件和电话联系承办法官,加强沟通协调、商请加大执行力度。做到每件委托案件有催办、有着落、有反馈。委托执行案件最远委托至甘肃省景泰县法院,经协调将罚金汇至我院,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五是倾力穷尽执行措施。始终注重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穷尽执行措施将案件执行完毕,力求取得最佳工作实效。特别是对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更是倾力执行。如在执行段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时,依法对其抵押房屋进行变卖,执行到位罚金105000元。在执行全国有影响的陈某、董某利用非法外挂程序为游戏玩家代练升级牟利的非法经营罪案时,加大执行力度、多方查询财产线索,执行陈某罚金200000元、董某罚金12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