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江宁法院以建设法治社区为根本目标的"庭社(村)结对、法治共建"活动在汤山法庭启动。该庭庭长周守忠分别与汤山街道所属的锁石、麒麟门、汤山、古泉、高庄、孟墓6个社区代表签订了《庭社(村)结对、法治共建协议书》。根据协议,6个社区分别向法庭6名干警颁发了社区法治副主任聘书,法庭分别向6个社区的12名干部、村民代表颁发了法庭特邀调解员聘书。据了解,此项活动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家。
为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汤山法庭创新思路,与有关社区(村)联系协商,决定从今年4月至明年4月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贯彻落实,从而达到民间纠纷减少、社会日渐和谐的目的。在共建活动中,法庭6名干警受聘社区法治副主任后,将负责对共建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员,以及社区干部进行法律业务指导,全面传授民事法律基础知识,与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员及社区干部共同分析社区的纠纷特点,排查矛盾动向,制订预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并指导和协助处理共建社区的民间纠纷。特邀调解员协助法庭调解处理发生在本社区内的各种民间纠纷案件,化解矛盾。对发生在共建社区的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简易侵权纠纷、民间债务纠纷等案件,法庭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在社区开庭审判,并邀请共建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员及社区干部观摩并协助调解。他们在法庭和各社区设立"庭社(村)法治共建室",上墙公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法治副主任、特邀调解员照片,将"共建室"作为双方开展交流活动的固定场所。双方互聘人员均义务提供服务,不计报酬。江宁法院李国忠副院长表示,在汤山街道部分社区开展"庭社法治共建"活动取得成果和经验后,将逐步在汤山全街道及全区各镇街全面开展共建活动,形成调处合力,把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诉讼,为构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供稿:江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