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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三项举措提升审判质效水平

发布日期: 2012-04-12 浏览次数: 6,314
     一是突出重点,解决效率问题。加强诉讼案件的审理进度,将工作重心放到对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努力消化存案,真正使诉讼案件的案结事了成为审判工作的基本功能。将提升诉讼法规定期限内结案率的重点放在解决已临近审限的案件上,力争法定审限内结案。
    二是攻克难点,解决质量问题。加强案件汇报研究,将疑难复杂案件的参与研究人员的范围逐步从本部门向本院对口部门、上级法院对口部门直至院审判委员会拓展延伸,集众人智慧解决问题。实行审判委员会定期研究案件制度,审判委员会每月固定时间,对审判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充分利用审管办提供的上诉案件分布表,加强与二审承办部门和承办人的沟通协调,从提升二审法官调解率、降低本院发改率的角度出发,协助二审法官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三是把握节点,解决效果问题。根据审判绩效考评规定的要求,结合部门案件特点,动脑筋、想办法,实现调解率和撤诉率均衡发展的目标。加大案件法律释明工作力度,将其与诉讼案件一样重视,充分发挥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在内的各层级的释明功能,结合释明案件审限短的特点,注重把握时间节点,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释明回诉率。                 
 
供稿: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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