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全市法院共有11篇案例入选。其中,江宁法院5篇案例入选,分别为:王云峰法官编报的《程春颖诉张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刘耀东法官编报的《实施盗窃后将赃物藏匿于盗窃现场是否构成盗窃既遂——潘家军盗窃案》、张赜法官编报的《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是否考虑出资份额》、黄祝桢法官助理编报的《刘丹萍诉南京仁创物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胡健志法官助理编报的《义务帮工排除隐患行为的认定——汤翠平诉南京同曦瑞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案》。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是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大型案例丛书,每年出版一套。该书刊载的案例均是从全国法院系统中遴选出来的案例精品,涵盖了司法各领域常见纠纷,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指导法院审判业务、促进法理研究、宣传法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