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宁区政府对在2006-2011年度红十字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和优秀会员进行了表彰,江宁法院获评“江宁区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以来,江宁法院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响应区红十字会号召,参与组织各项红十字活动,多次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红十字博爱应急救助资金”募捐活动,并广泛鼓励发动符合献血条件的干警参加无偿献血。六年来,共组织募捐约900多人次,共筹募集红十字善款约合22.5万元。有100多人次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年年超额完成献血任务,献血量达2.6万毫升。
供稿: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