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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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去送执行款,执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日期: 2019-12-19 浏览次数: 18,185

12月14日,周六早晨,江宁法院执行人员王超驱车前往绿杨社区,将执行到位的43300元送到王某等十人手中。

王某等人为戴某在农田水电站工程中提供劳务服务,工程结束后,戴某并未结清工资。2016年1月,戴某打下欠条后便下落不明。2018年,经本院审理后,判决戴某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戴某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员多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并在其家门口张贴传票,走访附近村民,均未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境。但执行人员并未放弃,经过不懈的努力,于12月12日将被执行人戴某拘传到庭。到庭后,执行员首先对被执行人戴某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同时对其晓之以理,欠70岁老人的血汗钱让人寒心。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全部案款悉数交至法院。

由于案涉工人工资且申请执行人人数众多、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执行员决定上门发放执行款,众申请人感动不已。至此,历经六个多月的艰难执行,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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