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江宁法院执行局接连两次收到被执行人送来的锦旗。
1月8日下午,被执行人王某将一面写有“清正廉明,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胡国玉手中。被执行人王某在江宁法院有多起借贷纠纷,均逾期未归还借款及利息。江宁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没有工作,还抚养尚未成年的儿子,生活确有一定的难处。执行员胡国玉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向申请执行人详细解读关于拍卖唯一住房的规定,后申请执行人同意先行预付一定租金,待被执行人清空并搬出房屋。房屋被司法拍卖后,法院从变价款中依法扣除8年的租金供被执行人父子居住生活,剩余款项用于清偿所欠债务。被执行人王某感谢法院充分体谅他的难处,为表感激之情特送锦旗。
1月15日一早,被执行人俞某将“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秦俊华手中。申请执行人南京某担保公司与被执行人严某、陈某、姜某、薛某、闻某、俞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闻某、俞某夫妻俩作为担保人,此前已被法院执行拍卖了一套名下房产,拍卖180余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因预登记在闻某和其女名下的房产已被江宁法院拍卖,其女作为共有人请求保留其份额。为此,执行法官秦俊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并耐心向当事人释法,双方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保留部分金额作为其女生活费用,剩余款项用作偿还担保债务。至此,闻某、俞某作为被执行人,其法律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俞某夫妻感谢执行法官认真细致地工作,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不厌其烦第多做调解,特送来锦旗致谢。
上述案件的顺利执结,生动地诠释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具有强制性,更有温度,彰显了法理情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