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宁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陈小芳法官荣获“江宁区2016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陈小芳法官始终以极大的热情、满腔的爱心对待当事人。在涉少刑事案件中,陈小芳法官坚持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陈小芳法官多次在辖区内的大中专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协助举办模拟法庭,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陈小芳法官总是细致耐心地做调解工作,教育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妥善处理家庭关系,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家庭的和谐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