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5月23日下午,省法院民一庭、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会同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省信访局政策法规处、省监狱管理局法制处、市法院、市司法局在江宁区汤山街道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交流活动。
与会人员首先来到江宁区法院汤山法庭,了解了诉讼服务站、人民调解员工作室工作情况,接着实地调研了上峰司法所和上峰阳光帮扶基地。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江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传松介绍了该院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相关经验做法,江宁区司法局作了交流发言,汤山法庭及汤山街道上峰司法所、汤山司法所分别介绍了“庭所共建”工作情况和成效,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省监狱管理局法制处等对“庭所共建”工作进行点评和指导。
南京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红兵在点评时充分肯定汤山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深化“四个联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庭所共建”,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经验做法,他要求汤山法庭深化党建引领、筑牢治理根基,聚焦质效提升、优化解纷生态,强化宣传赋能、扩大品牌影响,努力把“法润乡风”打造成在全国有广泛影响的基层治理标杆品牌。
省法院民一庭庭长魏明对法庭和司法所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以及开展共建工作予以肯定,同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本地区党委政府对“庭所共建”工作的支持;二是要坚持汇聚合力,推动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以及各类调解的协调联动;三是要坚持立足职能,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朱怡对法庭与司法所协同共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持续深化“庭所共建”工作,拓展共建领域和空间;二是要积极开展“业财融合”工作,强化基层基础等重点领域的资金供给;三是要深化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与人民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四是统筹推进“五项工作”,司法所和当地监狱强化合作,加强共建。
座谈会由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朱怡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