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法院积极响应省市法院夏季执行行动号召,5月21日早上6时,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本次活动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监督,在市法院指导配合协同下,5个执行小组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拘传9人、搜查9次、司法拘留3人、提前解除1人、强制腾房两处、罚款2000元、和解6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305241元。

场景一:多次上门均碰壁,一朝执行款付清
关于王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本次活动中,执行干警一行再次前往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敲门无人应答,执行干警继续敲门,终于将被执行人李某叫醒。
经过搜查,查明被执行人声称租住的房产实际上系其儿子拆迁安置所得。在执行法官的追问下,并告知其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相应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李某心理防线被攻破,担心自己的问题可能连累儿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执行干警准备将其拘传至法院时,其提出如若当场将钱付清是否可以不拘留。

经过汇报,执行干警当场让被执行人李某筹措款项。经过家人的努力,其当场将71000元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结合其行为,本院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
场景二:拖欠抚养费不给,强制执行暖人心
关于羿某与吴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位于大学城的房产,本院依法张贴拍卖裁定、迁让公告,限其按照日期清空交付本院。被执行人吴某未能如期交付,也未支付拖欠的小孩抚养费、教育费。
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一行前往案涉房产处。经过敲门,被执行人吴某在家。在执行法官介绍来意后,被执行人吴某立马激动起来。为查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现场搜查其住处,未发现有价值的财产。为进一步处理本案,将被执行人吴某带至法院。

在法官的居中协调下,双方就本次申请的生活费、教育费和未来的生活费、教育费达成一致,当场支付5万元,余款达成分期方案,被执行人也承诺后续主动将生活费、教育费汇至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内,无需申请执行人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也表示会尽心尽力地照顾好小孩,双方就小孩的班费等问题逐一进行沟通、确定。
场景三:房屋共有有纠纷,居中协调化心结
关于冯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王某仁、张某共有权纠纷一案,冯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离婚后,就房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本院。判决生效后,因双方有矛盾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本次执行活动中,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将14万余元现金支付至法院账户内,申请执行人当天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待双方过户完成后,本院将案款汇至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内。

场景四:欠款人下落不明,老父亲承诺偿还
曹某与邹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邹某偿还曹某租金3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邹某下落不明且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找到邹某住所,此处住所为其父亲所有,经过搜查并未发现有价值的财物。
经了解,其父也表示已经很久没有和邹某联系,不知道他的下落。经过双方协商和法官劝说,邹某父亲愿意为儿子支付所欠租金款项。双方约定分两次归还款项,于春节前将款项全部结清并签下承诺书,市人大代表当场见证执行,案件就此告一段落。
集中执行活动只是一种强制执行的形式,江宁区法院接下来将持续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的执行活动,持续加大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力度,坚持如我在执、小案不小办的理念,不负人民群众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