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7日,省法院下发《第十二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通讯编辑的决定》,江宁法院再次荣获案例工作组织奖,该院王云峰报送的程春颖诉张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获得特等奖。
近年来,江宁法院将案例编报工作作为汇集法官司法智慧和审判成果、全面提升法官司法审判能力的重要抓手,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不断推进案例工作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以业务庭为培育基地,研究室为职能部门,并由院领导把关推动的较为完善的案例孵化机制及报送转化机制,挖掘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精品案例。自2007年以来,该院已经连续十一年有案例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另有一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3号指导性案例,连续多年荣获省法院“金法槌”杯优秀案例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