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陈小芳等同志任免职的批复》(江宁组干发〔2024〕59-2 号),院党组决定:
陈小芳同志提名为淳化人民法庭庭长人选,提议免去其横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安东东同志提名为横溪人民法庭庭长人选,免去其执行局副局长(正科职)职务;
刘秀同志提名为速裁审判庭副庭长人选,提议免去其滨江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提议免去陈张明同志的淳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上述人员任职时间从 2024 年 9 月起算。涉及法律职务的按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 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