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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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映秋等同志工作岗位及职务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01 浏览次数: 23,251


本院各部门:

院党组决定:

任命张映秋同志为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副局长(正科职),不再担任滨江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谢海勇同志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滨江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提名梅海洋同志为房地产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人选,不再担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提名乔华同志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人选,不再担任汤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提名李侠同志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人选,不再担任横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提名王加骥同志为汤山人民法庭庭长人选,免去其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主任职务;

提名黄祝祯同志为滨江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人选,不再担任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提名李青同志为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人选,不再担任房地产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提名陈小芳同志为横溪人民法庭副庭长人选,不再担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以上同志于202267日前到岗,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办理。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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