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高级法官助理公告》的要求,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现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20日(周六)上午9:30,面试地点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面试当日,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于上午8:30前到达考点候考,应试人员“苏康码”和“行程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考场,体温异常者取消面试资格,当日上午9:30未到达考点者作缺考处理。候考期间采取封闭管理,应试人员在指定候考室等待面试,不得随意走动。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并使用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如已携带,应主动交候考室工作人员暂存保管;在面试未结束前一经发现使用,即作违纪处理。应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暂时离开的,应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往返。应试人员面试完毕后按指定路线自行离开,不得在考区内继续逗留或大声讲话,不得向他人传递任何信息。
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