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日至9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江宁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江宁区法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主动担责,确保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江宁区法院党组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头查摆整改、统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江宁区法院党组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检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凝聚思想共识。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江宁区法院党组整体把握、分类研究,制定《中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区联动一体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落实反馈意见整改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现代化法院建设紧密结合、系统施策。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2个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整改责任体系。
三是明确时间节点,从严从实推进,强化整改实效。江宁区法院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听取上一阶段总结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谋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主动推进、精准调度、跟踪督办。对巡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对能马上整改的、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的问题,深入研究、抓紧落实,努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
1.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按照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要求,加强审理中的法律释明、判决后的解惑答疑及立、审、执全流程的信访回应,努力在每一个办案环节把服判息诉做扎实。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提升服务水平。
2.围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五个人民法庭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责任领导和时序进度,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五个人民法庭对接的基层治理单位比例全市最高。加强融合法庭建设,已实现镇级融合法庭建设全覆盖。规范诉前调解办理工作,统一诉前调解文书格式,指导诉前调解全流程工作开展。联合司法局招聘派驻区法院调解员,并组织开展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将人民调解员全部编入速裁团队,强化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做好诉调对接。
3.与区商务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财产处置、重整投资人招募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在破产招商同步启动、信息资源全面共享、重整引资合力推进等方面,加强协作,促进府院联动机制深化发展。针对破产案件开展集中清案行动,成功处置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整体收结案情况趋于稳定。
4.制定并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司法建议书制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司法建议工作的主动性。健全完善司法建议跟踪督促机制,主动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并就整改落实的效果定期开展评估,积极做好工作成果的运用转化。严格落实司法建议书统一编号备案制度,做好司法建议书及沟通、答复、落实等相关材料整理立卷备案工作,全面提升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性。对优秀司法建议予以通报表扬,树立典型、激励先进。
(二)关于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方面
1.持续开展提升审判质效攻坚行动,狠抓提质增效。每月开展一次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定期编发审限变更未结案件和上诉发改案件等审管通报,每周发布审判质效数据通报,对各部门异常化指标开展分析。加大审判流程节点管控系统应用力度,结合法院实际确定管控节点,实行在线监管、超期预警、通报考核,督促引导全体法官养成良好的办案节奏和办案习惯,着力压减“平均结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核心指标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提升。
2.强化速裁庭速裁职能,组建5个速裁团队,每个团队配置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一名人民调解员。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速裁审判庭案件受理、移出相关事项的通知》,确定速裁庭办案目标任务、收案类型和案件移出规则,使速裁庭与其他繁案部门真正实现繁简分流和良性循环。
3.常态化开展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专项评查活动,由审判委员会对发改案件逐一进行评查,认定质量格次和差错责任,确保以评促改、以评提质。起草《关于院庭长阅核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落实院庭长“阅核制”,把发改案件较多法官作为院庭长阅核重点。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深入开展“办精品案件、推知名法官”活动,提升司法能力。
4.加快推进执行“854模式”再次迭代升级,成立简易案件执行团队、一次性有效执行团队、普通案件执行团队、终本案件执行团队,优化团队内部分工,完善执行运行模式,同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行效率。穷尽查人找物措施,用足用好委托审计调查、公证取证、悬赏举报等调查手段,拓宽财产发现渠道,加大对被执行人工作单位、住所地等实地调查力度,推广“网格+执行”工作机制,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网格员协助法院查人找物作用。
(三)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不够坚实”方面
1.优化执行接待服务。设立集中接待窗口,安排干警轮流进行集中接待,并配备查询案件情况的内网电脑。在执行事务大厅增设外网电脑,确保信息公开。根据省高院统一安排,严格落实事务接待和局长信访日接待制度,每周一至周四为事务接待日,由干警负责接待,每周五为局长接待日。
2.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南京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规定所有司法救助案件必须经合议庭讨论、执行局员额法官会议讨论、司法救助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上报区委政法委决定。自2024年起对于司法救助案件一律立案,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审批材料的完整性,并将审批材料备份留存,安排专人负责处理。
3.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强化预警防控体系。开展涉诉信访风险排查,重点关注矛盾大、群访风险高、舆论敏感度高等风险事项,并做好化解预案。
4.经与东山街道多次协商,确定东山法庭新址设置在东山街道谭园西路,已于2024年5月由秣陵街道迁入新址,方便当事人诉讼。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漏洞”方面
1.对新进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督促各部门及时将密件交由保密人员管理,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加强办案网络系统管理,严禁违规外联。开展办公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各办公室对室内卫生、卷宗文件摆放、消防安全等事项进行全面整改,并由院领导带队检查验收。
2.规范新媒体账号、外网维护管理,确保运行顺畅。安排既懂法律知识又懂新闻宣传的人员专门负责微博发布、后台回复等工作。通过开设专栏、刊登学习心得、制作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将日常工作、工作经验总结、典型案例等作为微博维护内容。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方面
1.定期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支部党员大会,运用反面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班子成员到部门、支部宣讲廉政党课,筑牢干警防腐拒变思想防线。聚焦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让干警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达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头,强化廉政提醒,党组书记对全体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2.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人员离职后管理的通知》,要求编制外用工离职后2年内不得担任本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并梳理公布离职聘用制人员名单。建立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对离任人员实行离任前谈话制度,并要求签订离任人员从业承诺书。
3.召开“三个规定”政策学习和工作推进会,组织干警参加 “三个规定”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干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强化院庭长责任,院领导带头全面如实记录报告有关情况,并做好分管部门填报工作,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职述廉报告。将“三个规定”制度文件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内容,全面梳理全院在思想内容、执行制度、检查监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落实整改。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清理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津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津补贴发放流程,单位内部由政治部负责人、行装科负责人、行装科分管院领导层层审核把关。
2.加强人民法庭食堂费用管理,规范食堂采购,严格执行伙食费标准。
(七)关于“司法作风问题较为集中”方面
1.认真研判涉工作作风类12345工单,做好向诉求人反馈、释明、化解矛盾工作,并定期梳理共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作风督察、审务督察和智能督察,院领导轮流带队开展实地督察,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文书审校责任,采用法律文书一键排版功能,确保文书格式正确,及时发现和纠正文书低级错误。
2.广泛宣传“江苏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中联系法官功能,在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局综合办公大厅分别设置联系法官终端机器,当事人可通过终端机器拨打法官手机,大大提高联系法官的效率。执行局全面检查并删除已停止使用的联系方式,设立并公布025-83523821专线,将“智慧执行”的沟通方式公布在受理执行通知书上,不断拓宽群众联系法官渠道。
3.引导干警从“等待当事人自行提出申请”转变为“主动联系当事人退款退费”,对下落不明的权利人,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联系。加强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优化退费审批程序,在退费和执行案款发放申请提交前,将当事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备齐并引入费款管理系统,避免当事人多次向法院申请款项退还或执行案款发放。
4.将卷宗归档纳入新进干警培训,定期发布归档工作相关提示,提高归档质效。发布全院归档时间表,引导书记员及时、均衡归档,提高归档效率。定期发布结案归档通报明细,召开卷宗归档清理工作督办会议,提醒约谈归档进度缓慢的承办人和书记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目前应归未归卷宗已实现动态清零。
(八)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1.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政部门最新采购文件要求,落实采购人员主体责任,完善招投标制度,物资采购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最新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执行。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按照采购限额分别采取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2.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未经财政局审批同意各类项目资金不得混用,近年来不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情形。
(九)关于“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
1.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准确全面把握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要求。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认真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表决严格执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列席人员不参与决策表态。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2.认真落实《中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五好五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办法》,继续大力推进“五好五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增加1名党外女干部,班子结构趋于合理。院党组综合考虑班子成员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因素,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3.院党组着力在提高抓落实的执行力上下功夫,院领导通过主持条线专业法官会议研讨案件、判前阅核重点案件、对分管部门发改案件进行逐案评查、轮流带队实地进行审务督察等方式,下沉一线,靠前指挥,掌握工作主动权。入额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关于“司法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方面
1.对中层干部动态调整,进一步实现人岗相适,激发中层干部队伍活力。科学系统谋划干部梯队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担当、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年轻干部充实中层干部队伍。
2.加强年轻法官培养,近二年遴选法官4名、递补入额6名,员额法官平均年龄逐年下降。落实法官助理分阶培养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扎实推进法官助理分阶培养,已对35名法官助理定阶并确定“双导师”,储备员额法官后备力量。
3.逐步提高聘用制人员薪酬待遇,吸收聘用制人员为工会会员,全面落实健康体检等待遇。完善轮岗交流机制,推动审判与执行岗位聘用制书记员轮岗交流,解决职业倦怠和廉政风险问题。积极为聘用制人员申报各项荣誉,提升聘用制人员归属感和凝聚力。组织聘用制书记员参加岗位等级考核,近年来共有34人成为初级书记员、10人晋升为中级书记员。
(十一)关于“党建责任压得不够实”方面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强化理论武装。院党组书记为全体干警上专题党课,其他院领导分别在所属支部上专题党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带学、促学作用。创新学习载体,各党支部依托区域内红色资源分别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理论学习融入日常。将党建工作融入审判执行等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战斗堡垒作用。下沉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走进社区、校园、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
2.以汤山法庭“法润乡风”品牌为模板,深化“一法庭一品牌”建设工作,将法庭工作特色与支部活动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庭所、庭队、庭村、庭校支部共建,并确保每名党员都积极参与到品牌创建中。强化党建品牌形象,做好宣传工作,以优秀党建案例带动全体党支部工作发展。
3.制定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及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定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建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机关党委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各党支部人员,做好各党支部委员的增补工作,确保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力督促党务干部履职尽责。
(十二)关于“整改落实存在‘反弹回溯’现象”方面
1.丰富 “三会一课”内容,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考评体系。
2.严格执行江宁区法院“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江宁区法院党组将进一步对标对表,以更坚定的政治自觉、更有力的整改举措推进巡察反馈各项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保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杜绝“过关”“松劲”思想,坚持一抓到底、标本兼治,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部署。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完成的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条条落实、一件件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全力破解堵点难点问题。定期对审判质效管理指标数据进行分析,紧盯薄弱指标,逐项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推进执行“854”模式迭代升级,加强执行规范化、集约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加快财产处置,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落实上级法院建设“融合法庭”工作要求,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三是持续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整改的作用,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建设现代化法院的重要抓手,对整改过程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归纳总结、推广运用,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检视剖析、举一反三,自觉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于提升审判质效、优化服务效能、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基层基础等重点工作中,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3523887;电子邮箱:njjnfydcs@163.com;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