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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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12月23日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 2012-12-24 浏览次数: 20,581

区人民法院院长  史兆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主要工作

 

  2012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关心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机制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为江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092件,审执结19687件,同比分别增长16.49%和13.43%,收结案件数均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院人均结案数和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分别为117.6件和308.77件,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一、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通过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投身于平安江宁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1072件,审结1047件,同比分别增长9.72%和6.29%,判处罪犯122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24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抢劫等案件123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从重从快打击,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案件303件。依法严惩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审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禁毒扫黄等案件212件。加大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案件50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528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
  二是切实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积极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841件,审结13509件,同比分别增长11.63%和8.13%,涉案标的额23.38亿元。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408件。依法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44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审结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3148件。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审结涉农案件173件。依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513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审结买卖、加工承担、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1977件。依法支持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937件。依法促进创新创业,推进知识产权 “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72件。
  三是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共受理行政案件84件,审结78件,同比分别增长1.21%和下降4.87%;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7件,裁定予以执行47件。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行政案件撤诉率为89.47%。坚持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行政审判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预警和对策,促进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
四是切实履行执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成效,共受理执行案件5067件,执结5029件,同比分别增长34.51%和33.29%,执结率98.74%,执行标的额10.6亿元。制定《执行实施分权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执行实施行为,加强执行实施权的监督与制约。充分运用法制教育、公开曝光、悬赏执行、司法拘留等措施,适时采用夜间执行、假日执行、交叉执行等手段,尽一切可能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涉府案件、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不断提升执行工作实效。加强与公安、房管、银行等单位的联动,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注重依靠各方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院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之中,不断强化能动司法举措,为江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技创新创业战略,制定《关于为我区加速转型升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项措施》,将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司法举措。积极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参与拆迁“百日行动计划”,抽调10名业务骨干成立工作班子,主动与拆迁任务较重的东山街道、麒麟街道等进行对接,派出8名干警全日制驻点重点项目拆迁指挥部办公,提前介入拆迁纠纷,依法进行前期协调和解工作,参与房屋拆迁裁决调解,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处理涉及拆迁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民事案件及执行案件,共审执结涉拆迁案件37件,妥善处理了防疫站地块、火车南站、上坊保障房、地铁三号线、麒麟科创园、杨家圩地块等拆迁纠纷。积极服务绿色江宁建设,参与“三高两低”企业环保专项整治活动,强制执行关停市政府确定的5家污染企业;参与长江江宁段砂石码头综合整治,强制执行3家企业停止生产。
  二是构建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1170件次,其中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482人次,省法院交办的83件重点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无进京正常访案件。加强涉诉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力度,实行风险评估在前,在立、审、执等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控。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司法指导力度,共诉前调解案件6963件,调解成功3460件。强化矛盾纠纷和谐调处,自觉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案件调解率为54.03%,执行案件和解率为48.04%。强化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努力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4.47%。积极推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劳动仲裁、妇联、工会、农工等部门和辖区各街道的沟通协调,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合力。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文明共建、法治共建活动,扎实做好法官联络社区和大学生村官到审判岗位挂职锻炼工作,大力开展审务进高校活动,在高校挂牌成立“法律进校园共建基地”,将案件庭审开进校园,到辖区院校、行政机关、部队举办法制课12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6份。深化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探索开展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49件。加大对未成年犯的帮教管理工作力度,定期开展心理咨询、社区矫正、看望江宁籍服刑人员的“三定期”活动。加强司法宣传引导,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知识,共刊发各类宣传稿件290余篇,组织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18场。
  三、推进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我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司法民主,强化便民措施,加强审判管理,不断通过司法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创新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切实做好以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为主要内容的“三同步”工作,增强庭审工作的透明度。扎实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863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法院开放日10次,240人次来院参加庭审和参观。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开展人民陪审员重新选任工作,在全区“海选”人民陪审员166名,进行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4797件,陪审率为98.68%。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就行政审判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深入开展“感知法庭—迎请代表、委员看法庭”活动,全年上门走访代表、委员37人次,邀请代表、委员132人次旁听案件庭审和评议法院工作。
  二是强化便民诉讼措施。依托功能齐全的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积极履行案件查询、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约见法官、判后答疑、执行督促等职能,切实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门诊式”服务,共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181人次。积极回应群众对诉讼便捷的新期待,不断转变审判作风,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庭审开到学校、社区、田间地头,共巡回审理案件5829件,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确有困难的33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89万元,为426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0万元。
  三是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制定《审判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将审判绩效指标纳入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审判业务部门审判工作实绩。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审判质效指标数据分析通报等制度,扎实开展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工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办案竞赛,进一步提升办案的质量与效率。在1-11月全市基层法院的三项考评中,我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调解工作考评和涉诉矛盾化解工作考评均居第一。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09%,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6.79%,同比上升1.13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7.89天,同比减少5.32天。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我院牢牢把握法院自身建设这一根本,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新举措,以党建带队建、以教育强素质、以廉洁保公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三争一创” 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端正干警的司法指导思想,着力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编印《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建立党建网站和党员活动室,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推进法院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是着力增强司法能力。扎实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干警业务能力的培养,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公务员网上培训、公务员能力培训等活动,共培训干警920余人次。加大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建立新任法官“导师制”,成立青年法官沙龙,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安排新进人员到信访岗位锻炼,不断增强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大力强化应用法学研究,提升法官司法理论水平,在省级刊物以上发表调研文章68篇,连续六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指导案例。
  三是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工作,做好节前廉政提醒,通过创廉庭、读廉书、看廉片等各种形式,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狠抓“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各项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保持法院队伍的纯洁性。深入开展“开门纳谏”活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制定《机关作风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作风巡查,完善明查暗访、周查月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干警司法行为。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从综合部门抽调5名人员到审判执行一线工作,选任8名符合条件的干警担任执行员,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法官,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发区法庭年初正式运行,建筑面积2538平方米。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开发区法庭、民二庭配置了电子签章系统,在五个人民法庭建成简约科技法庭19个。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全省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被省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全省法院审判绩效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化解涉诉进京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院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尖锐;纠纷解决的难度不断加大,涉诉信访、执行难等问题仍在困扰着法院;少数法官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不强,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严谨等现象依然存在,司法公信力有待提升;司法保障机制尚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需要,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院将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建设现代化法院为奋斗目标,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为江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更加自觉地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办理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的案件,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变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加强司法应对,切实搞好司法服务,努力消除经济发展中的不利因素。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依法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为建设美丽新江宁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更加自觉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效发挥刑罚的打击和预防功能,正确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使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着眼于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以“和谐共建”为主要抓手的矛盾纠纷预防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巩固深化平安建设成果,有力推进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群策群力维护和谐稳定。
  三是更加自觉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努力在司法领域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坚持多年来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完善诉讼指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措施,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努力在各个方面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更多的便利。
  四是更加自觉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恪守职业道德,守住法律底线,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认真抓好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通过公正高效地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等作用,着力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五是更加自觉地推进工作机制改革。落实好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完善已有的改革成果,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使其长期发挥作用。着力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审务、文书公开,以公开透明的司法运行促进公信。大力弘扬司法民主,健全畅通有序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以互动有序的司法民主弘扬公信。
  六是更加自觉地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改进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干警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引导干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赋予了人民法院新的历史使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开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努力为江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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