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标的较大,案件事实复杂,涉及争议焦点较多,是审判中的重点难点。江宁法院聚焦建设工程合同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创新工作思路举措,积极做实诉前调解,规范诉前鉴定,联动多方探寻预防化解纠纷和综合治理路径,汇聚合力织牢、织紧、织密建设工程纠纷多元化解“解纷网”。
一、强化诉调衔接,织牢实质“解纷网”
一是组建“专业律师+行业专家”调解团队,促进纠纷高效化解。针对建设工程类案件专业化程度高、矛盾纠纷复杂多样的特点,选聘江苏同安宁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为特邀调解组织,邀请原江宁区质监站站长入驻法院坐班调解,由具有丰富房地产领域执业经验的律师及资深专家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涉诉纠纷化解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参观见学、金牌调解员经验分享、互动交流等多样化培训活动,提高调解员工作能力,提升调解成功率。2023年,该调解团队成功调解案件437件。
二是规范诉调衔接机制,推进案件快速流转。探索调解员嵌入审判团队模式,由调解员负责对审判团队预分案件诉前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据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书或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由法官助理组织诉前证据交换,固定无争议事实,推动案件立案后进入审理“快车道”。制定《关于案件流转工作的管理规范(试行)》,厘清工作职责,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明确诉前案件分案规则、案件审查期限,细化操作流程、时间节点等内容,为顺畅进行诉调对接工作提供指引。定期排查、梳理诉前案件转立案情况,督促调解员与承办法官高效衔接。
三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期检索受理案件,筛选发案率高、风险点多的建筑企业,梳理涉诉企业的纠纷类型,形成分析报告引导企业自查整改,并积极发送司法建议,强化行政监管力度。牢固树立实质解纷理念,将释法说理、疏导化解贯穿于审理全流程。建立专业法官会研讨疑难复杂案件、评议发改案件制度,统一法律适用,提高案件质量。
二、前置鉴定程序,织紧高效“解纷网”
一是全方位统筹部署,推进鉴定启动“加速度”。将加强诉前鉴定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形成“分管领导定期督导、业务部门负责人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交由审判团队审查是否启动鉴定程序并组织质证,梳理各方提交的鉴定材料,充分听取质证意见,引导当事人积极配合参与诉前鉴定,确保在诉讼立案前应鉴尽鉴,以诉前鉴定强化审限管理,推进案件审理提质增效。定期评查未在诉前而在诉中进行鉴定的案件,将诉前鉴定比例纳入员额法官评优评先考核指标。2024年上半年,共提起诉前鉴定60件,占全部鉴定总数的85%。
二是全流程跟踪协调,推进意见出具“高效率”。加强鉴定委托环节流程控制,划分鉴定各阶段时限节点、关键责任人和主要职责,避免在办理委托、当事人缴费、现场勘验等关键环节上存在拖延,加强与各鉴定机构沟通协调,敦促鉴定机构按节点完成鉴定工作。定期梳理司法鉴定突出问题,由房地产审判庭牵头,定期组织召开由鉴定科、鉴定机构参与的鉴定工作协调会,就鉴定检材移交流程、工作对接机制改进、鉴定意见反馈等事项进行交流反馈,以鉴定质效的提高助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全链条调解介入,推进解纷工作“提质量”。强化“委托鉴定+诉前调解”协同,在鉴定过程中引导仍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就待鉴定事宜持续协商,缩小双方差距促成调解。采取“以鉴促调、以调结鉴”模式,对于鉴定周期长、事项多、费用高的疑难复杂案件,在鉴定启动前告知当事人司法鉴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鉴定过程中加强与鉴定机构专家沟通,以鉴定意见促进调解工作开展,高质高效解决纠纷。
三、凝聚协同合力,织密联动“解纷网”
一是建立“法院+发改委”联动机制。联合区发改委、区司法局、江宁经济开发区法院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事实意见》,明确价格认证适用领域、实施流程、人员安排等,为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提供指引。针对建设工程案件中材料、人工费用等价格纠纷,引入“非鉴定—价格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对当事人存在争议但无法通过鉴定解决的价格纠纷以专家咨询意见的方式定分止争,提升矛盾纠纷解决效率,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目前,已有10余件案件采用价格认证机制化解解纷,认证总额超过1000万元。
二是深化“法院+城建局”联动机制。协调区城建局成立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选聘其为特邀调解组织,努力推进建设工程矛盾“一站式”多远解纷。针对群体性欠薪纠纷,组成“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调解员+1名书记员”团队以“轮驻+常驻”形式进驻区清欠办,为讨薪民工及相关建筑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开展纠纷排查、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2024年1月,该中心协调化解数十件群体性欠薪纠纷,共为上百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00万余元,另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执行到位并发放案款120万余元。
三是探索“法院+高校”联动机制。结合区域高校资源较丰富的特点,与工程特色高校和相关法学会、工程造价学会联系洽谈合作,尝试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学术专家特邀调解,多层次、多角度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打造工程类案件预防化解的新模式、新品牌。目前,已与东南大学法学院及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分会初步达成合作意向,逐步联合开展建设工程纠纷特邀调解及研究生实践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