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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建立安全保卫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 2017-09-29 浏览次数: 3,633

为有效防范个别诉讼当事人威胁、暴力抗法、严重伤害法官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江宁法院区公安分局于今年9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安全保卫联动机制。该机制充分发挥区公安分局防爆、反恐、快速反应的优势,有效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法院干警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实行派驻法院警务室实体化运作。由区公安分局选派1名安全保卫人员进驻江宁法院警务室执勤,负责法院突发安全事件以及暴力抗法的及时处置指导和联系协调等工作,区法院负责配合公安派驻警务室安全保卫人员开展工作。

二是实行法院监控报警系统与区公安分局联网。将法院审判法庭、机关内部以及人民法庭监控系统接入区公安局安全监控系统,保持安全畅通。区公安分局将增强对涉及法院及法庭安全情况的主动发现和解决能力。

三是加强法院、人民法庭周边巡逻密度。区公安分局将法院列为重点保卫目标,重大案件审判时协调增配巡逻警力,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区法院和人民法庭周边的巡逻力量和巡逻密度,加强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检查,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形成快速出警机制。由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梳理本院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全面掌握全院司法安全情况,制定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通报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快速出警,有效制止,从严惩处,严厉打击侵害法官等司法人员及近亲属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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